请市里明确整治条例,现在只有三合一和群租房,关停类,整治方案条例,我想问的一般隐患,有几种情况请解释一下,一种是整幢民宅,出租4个房间,人数不超10人,一不是违章建筑,二,也高于人均12平方,算不不算群租?这种情况的怎么整治??验收按照什么标准?第二种,本家和租户同住一幢,出租1到2间,这种情况按什么标准验收?三是明确群租房的定义,请尽快回复!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wzf12347”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安局(整治办)核查,现答复如下:当前,我市在开展“331”专项整治行动中,依法对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责令整改、处罚;同时还依据《常熟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常综委办发〔2018〕1号)“出租居住房屋的,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居室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的依据开展专项整治。目前,群租在我省范围内没有法律定义。感谢您的关注。
“wzf12347”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安局(整治办)核查,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市在开展“331”专项整治行动中,依法对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责令整改、处罚;同时还依据《常熟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常综委办发〔2018〕1号)“出租居住房屋的,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居室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的依据开展专项整治。目前,群租在我省范围内没有法律定义。
感谢您的关注。
2018-6-12 15: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