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岳麓区保利麓谷林语小区f22-f25栋业主,2018年5月下旬偶然查询维修基金使用时,意外发现有一笔89967.14元维修资金被申请动用(见附件1-小区维修资金历年使用情况(来源住建委管网))。
但是离奇的事,保利物业从未告知f22-f25栋任何业主。在业主们一致追问下,保利物业f区负责人先是百般推辞,在无法逃避时,才极不情愿的拿出一份维修基金申请表。在业主们仔细审查此申请表时,意外发现整个外勘报告没有准确日期,麓源社区签字日期竟然是2018年4月,麓谷街道甚至就没有填写日期(见附件3-《高新区保利麓谷林语应急维修外勘报告》)。但实际上该管道维修完成于2017年12月2日(见随附文件2-qq聊天记录)。
在此外勘报告中,保利物业明确写明受f22栋业主委托,但实际上f22栋无任何业主对此知情,不知保利物业所谓委托从何而来。
2018年5月22日在湖南经视记者调查时,当着保利物业负责人余经理面。余经理言之凿凿的说,都是四户业主本人签字。湖南经视记者当面拨打四户签字业主(附件4-d.3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投标报价)),所拨打业主明确回复对此不知情,从来没有签过字(详见湖南经视2018年5月22日19时08分报道)。可笑的是余经理不再反驳,推脱自己新来,对此不知情。由此坐实了保利物业伪造签字,套取维修基金严重刑事犯罪行为。
在维修此管道时,保利物业借口按照紧急程序申请动用维修基金。但是按照《湖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代管期间发生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应当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依照相关规定需要技术质量监督、消防、电力、通讯、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检测、鉴定的,相关检测鉴定机构应尽快出具书面检测鉴定意见;
(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后立即组织相关单位现场勘察;
(三)经勘察需要维修的,应当通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立即组织维修,并在勘察确认后一个工作日内将核实的维修费用百分之五十划转到维修单位,维修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修;
(四)维修项目竣工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维修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适当位置公示七日,公示期满后,管理机构将维修费用应付余额划转到维修单位。
既然保利物业宣称以紧急程序为理由,那么按照此条第2款规定,应当及时对申请表所述水管爆裂进行查勘。实际上水管爆裂发生,并修复完成于2017年11月底和12月初,理论上相关单位勘查日期应在2017年11月底,最晚不得晚于12月2日(见随附文件2-qq聊天记录)。但是此外勘表上麓源社区2018年4月,麓谷街道签字甚至日期都没有,在4个月之后进行外勘,目的何在?外勘还能确认是否需要紧急维修?4个月后在外勘,还能算是保利物业声称的紧急情况么?再者保利物业管理期间,小区内经常停水停电几天,就算水管爆裂停水一两天,业主们都习以为常了。蹊跷的是麓源社区和麓谷街道,不在事发当时,而是在事发后4个月才进行外勘,已经严重违反前述规定,构成严重失职渎职!!!
按照前述第26条第4款规定,在维修项目竣工后,应进行公示7日,2017年12月2日保利物业前台声称该维修项目已竣工(见随附文件2-qq聊天记录),为何直到2017年5月,仍旧未进行任何公示?即便按照麓源社区4月8日签字勘查,到5月下旬也已经超过了此7日公示规定,因此严重侵犯了f22-f25业主知情权,遗憾的是麓源社区和麓谷街道未进行任何催促,属于本职工作严重失职。
按照《湖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物业项目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推行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维修单位,引导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工程监理和验收。审价、监理、验收费用列入维修和更新、改造成本。
按照保利物业自己说法,本次维修项目金额接近90000元。因此适用于本条款超出三万元的规定。按照本条规定,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推行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维修单位,引导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工程监理和验收。但是整个工程项目从头开始并无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也未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也无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监理和验收,严重违反本第三十条规定。奇怪的是麓源社区和麓谷街道对此未提出任何异议。在业主以此向麓源社区、麓谷街道、高新区物管处质疑时,该三单位口口声声说要按照湖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那么在保利物业所作所为明显不符合本法第三十条规定时,为何麓源社区、麓谷街道、高新区物管处都未提出质疑?是麓源社区、麓谷街道、高新区物管处不懂法,还是有选择性的执法,还是知法犯法?
按照《湖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代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设区的市、县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每月与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核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目,并将下列情况每年至少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
(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总额;
(二)发生物业维修、更新、改造的项目和费用以及按户分摊情况,应当按每幢建筑物公布;一幢建筑物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门号的,应当按门号公布;
(三)业主分户账中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金额;
(四)其他有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情况。
按照本条款规定,高新区物管处,作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有义务向全体业主公布维修基金使用情况。但是自从保利麓谷林语交房五年以来,高新区物管处从未见过公布此类信息。也为监督要求保利物业、麓源社区、麓谷街道对此告知相关业主。因此,高新区物管处存在严重失职行为。
按照《湖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业主对设区的市、县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业主委员会或者账目管理单位根据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布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核。管理机构、业主委员会或者账目管理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业主对业主委员会或者账目管理单位复核答复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设区的市、县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复查;对设区的市、县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复核答复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设区的市、县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复查。设区的市、县市房地产主管部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018年5月22日保利业主代表对此有异议(见附件5-关于查处保利麓谷林语物业违法套取维修行为的紧急报告-何宪签收签字)后,按照本条款规定,高新区物管处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但是遗憾的是在7个工作日规定期限届满后,高新区物管处并未对保利业主进行回复。令人惊讶的是高新区物管处陈怡怜在回复保利业主代表的私人电话时,竟然劝告保利业主代表,声称该维修项目与f22栋无关,劝告f22栋业主代表不要再参与,不要再给其他楼栋业主增加压力(有电话录音可以为证)。对此我们不经要问作为一个公职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本应按照职业道德、职能职责全心处理问题,为何要离间业主代表,责备质疑业主添乱?这是一个公职人员应具有的素养么?
按照《湖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已经核实四户签字业主被伪造签字后(详见湖南经视报道),按照本法的规定,麓源社区、麓谷街道和高新区物管处作为主管部门,理应按照本法规定追查伪造签字,是谁伪造签的字?是谁指使签的字?应该一查到底。但是遗憾的是,直到目前,此三方并无任何一方去追查业主签字造假;麓源社区、麓谷街道、高新区物管处,作为与维修基金使用直接相关的当事方,在明知保利物业伪造签字造假时,不进行追查理由何在?是觉得无关紧要,还是利益捆绑攻守同盟?还是属于公职人员严重渎职?
最令人拍案惊奇的是,在曝出本次保利物业伪造业主签字造假后,麓源社区和麓谷街道不但未去追查签字造假人,反而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迫进行保利麓谷林语业委会选举投票开箱验票。麓谷街道马主任,先是在业主要求见面时,每次都借口开会,避而不见。一个小小街道主任,忙。再实在无法回避时,突然一反先前对物业法、湖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回避,大谈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甚至还公然口称你们要是认为违规,就去纪委举报我的话语(有电话录音为证)。在此我们不经要问,马主任这种选择性解释法律、使用法律的理由何在?在明知高新区住建委已批准业委会选举延期下,故意隐瞒此信息,强迫进行选举开票的目的何在?
在面对保利麓谷林语业主代表质疑时,麓谷街道出具一份某些保利麓谷林语业主反对投票延期的申请文件。在核实这份申请业主签字时,业主代表们哭笑不得的发现一户f8-1504王花花签字,实际上f8栋一共才11层,1504是空中楼阁吗?令人大跌眼镜的还有f5-2601李明签字。f1-f7栋最高才18层,从哪里冒出26层?签名页左下角c10-2501-04明显属于同一人笔迹。在业主代表与部分签字业主联系人,部分业主人在外地,从未回长沙签过此名(见附件6-签名页)。在面对业主们质疑时,麓谷街道回避不答。请问理由何在?麓源社区、麓谷街道,原本作为公正第三方,在保利物业连续两次伪造业主签字下,仍旧一心一意袒护保利物业的理由何在?
麓源社区、麓谷街道、高新区物管处,作为维修基金相关三方,除了明显存在选择性执法、审查不严、执法不严外,在证实保利物业伪造业主签字套取维修基金时,仍旧毫无作为,回避、拒绝追查保利物业签字造假的理由何在?监管为何形同虚设?因此,我们恳请有关部门彻底追查保利物业伪造业主签字套取维修基金的刑事责任,以及麓源社区、麓谷街道、高新区物管处失职渎职,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湖南保利麓谷林语物业不作为,套用业主维修基金,湖南保利麓谷林语业主有目共暏,社区、街道、高新区物管区本是属于人民的机构,为何会丝毫查觉不到物业公司的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行为?是失查?失职?故意而为之?请给保利麓谷林语一万多户,几万居民一个公道!我们期待政府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我们期待保利麓谷业委会顺利成立!
一个12000多人的大型社区,街道办、管委会竟然不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真是匪夷所思!
在面对业主们质疑时,麓谷街道回避不答。请问理由何在?麓源社区、麓谷街道,原本作为公正核实
市级部门不牵头,把资料发回涉足其中的部门办理,有公信可言吗?
保利的业主与物业之间,已经失去信任感,将来的矛盾只会更深,更难处理!成立业委会势在必行!
莫非朗朗乾坤,要变天了?天理何在!民心何在!
这个事若不能得到妥善处理,怎么能安抚1万多业主的心,请监管部门给个合理的说法!希望你们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啊!!!!
保利麓谷林语物业伪造业主签名使用维修基金属实,附议!
保利物业在各个区都有动用维修基金了,业主完全没有知情权!!
社区等机构的监督形同虚设,外勘也是走走过场!!!!
呼吁上级领导部门严格核查,还保利业主们一个公道
为什么我发的没有反应
保利物业不作为,社区踢皮球,市政部门不管理!业主维权受限!
确有其事
核实,
核实,
核实,保利物业央企权势大,欺压百姓,
住在保利麓谷林语,住在麓源社区,住在麓谷街道。不知道别的一万多户怎么感觉,我是感觉压抑!
却有其事,作为物业服务公司,应当重在服务,可是作为业主,我对服务两个字的感受不明显,对于保利物业,我已经不要求主动服务的意识,出现问题,业主反应后都不能及时解决,哪怕很小的问题,比如楼下垃圾桶,清理总是不及时,我想知道上市的物业公司这个问题都不能整改到位,那么其他的事情到底做的如何,可见一斑!对于业委会的问题,物业公司曾通过各种途径阻碍业委会的成立,比如散播一些不好的言论,企图组织业主投票,从而让业委会无法成立;街道社区,作为政府部门最基层的组织,没有起到一个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反��在维权过程中踢皮球,这种做法极度的损伤了政府的形象!作为一名普通公民,一名共产党员,对于街道社区的这种做法感到非常的羞耻!最后我想说,一个上市的物业公司,采用这种弄虚作假的方式来套用维修基金,不管目的何在,或者说是希望及时解决业主的烦恼,我认为都是不可取的!相关人员是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我们单位人事科还代签三四百号职工的五险一金签名呢,单位领导和各职能部门也一样不管
2018-06-03 21: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