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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纪委:查村干部违规是不是很难?

2018-7-14 19:36:01发布43次查看
慈利县纪委:我们是三合口乡杨柳村的部分村民,就我村村干部卓军初部分违规行为多次向你们反映,但最终是了无音信,试问县纪委,你们查查村干部违规违纪真的就那么很难吗?
卓军初从乡镇干部退养后,从2011年回到老家杨柳村后,开始担任村支书,在他担任村书记期间,不顾民生,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制造矛盾,2012年4月16日,现场指示吴任枚毁掉席山清自筹资金修建的机耕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6万多元。卓军初并口出狂言说:席山清这公路边的春粮作物是我卓军初要吴仁枚毁的,要告就告我卓军初,不管你告到哪里去,腿子跑断了都是不行的,没毁完的继续毁。由于席山清夫妇百多次上访,三合口政府也多次作出处理决定,在不能执行落实的情况下,三合口政府又欺上瞒下,向县督察室假汇报,说毁路毁农作物是席山清夫妇自为假汇报。想尽办法纵容卓军初不作为,纵容袒护吴任枚扰乱社会秩序和治安的作恶行为。却把席山清上访作为扰乱社会秩序打击,2013年正月初八,吴任枚持斧头柴刀闯入席山清家宅,故意将其门窗、玻璃、电视、锅等损坏,还将席山清丈妇致为轻微伤,3月23日吴任枚、黎昌友举锄头拦路打人,并阻止席山清一家在一口公用水井用水。2014年1月27日,卓军初一早来指示吴任枚又将我家路边种的茶树毁掉(言词证附后),为了方便生产,席山清不得不多次修改公路。
令人迷惑的是,吴任枚毁损我家的财物赔偿款按照理由,应该由吴承担,但是卓军初却以杨柳村民委员会的名义给我支付了1900元的赔偿款。
国家新的惠民新政到村里就打了折扣,在新一轮林权制度改革后,对林权证进行换发,省里明确规定不得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但到了我们村,却还收取8元不等的工本费,不交者林权证至今未发。
按照省减轻农民负担相关规定,村组公路硬化不能向百姓筹款,2013年杨柳村在对村道进行水泥硬化时,人平摊收200元,有大车的收1000元,小车拖拉机收500元不等,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向生活有困难的残疾人摊派费用,可是村委视残疾人生活困难于不顾,依旧向一级伤残席大秋征收500元,向双目失明者李西军征收1200元,腿残李小次900元(用农民工资扣除)、五保户向明清征收300元(农民工资抵扣),一级残疾席先定900元,对于村委的这种做法,必然引起一些困难村民的反对,对于反对的征收者,村委会既然连那些经过民主评定的低保户的名额都取消了。
更为离奇的是我村有一李姓农户,本来已生育了三个女儿,按照计生政策规定,就已经违反了国家的计生政策,可是在今年,这个李姓农户又生下了一个孩子,于2014年3月1日摆酒席表示庆贺。
国家公务员卓军初享受了国家工资待遇,没退休到村兼任村书记,还享受村书记财政待,上述这些算不算他违规?至于他在经济上有没有问题,这个我不加妄论,期待县纪委的同志把关心民生、民声、民意放在心头,对他的违规行为进行清查,发现他(包括全县其他被投诉的村干部)身上有污垢了,就得给他们好好洗洗澡了,让他们‘净’下来身和心来为村民服好务,带领大家共同走向小康之路。
这样的书记,是社会的败类,像这样的书记多的是,杨柳铺、东岳观多的是
干部们要引起重视了,利用自己的权利来危害百姓,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帖子里提到的席山清我认得,他是一个退休教师,他恨一村的人,一村的人也恨死他。他自己是杨柳村的,跑到人家英塔村给别人家族乱封族长,给本人自封了个参谋长,并且还白纸黑字的签有协议。你说这样的教师是个什么样的人。每届村支部书记他都告过,前后告了2届了,他多次带老弱病残到处跑。这样的退休教师是个什么德性,楼主你是真的了解吗。
希望尽快查明真相用真正的事实和证据说话。
明显是非不分,好坏不明,楼主的说法非常片面,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席山清是杨柳村人,退休教师,说实话在村里名声很不好,可以说整个组的人都恨他。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其他人很难搞成事,不依他的,他就不作数,很有一点持强霸道。因为不许别人从他家的路上经过,多次引起争执,甚至斗殴,打伤人。这是其一。其实,基本每一任村支书,席山清都告过状。经上级领导多次调查处理后他仍然不服。哪个讲公道话,席就要打击报复哪个。这是其二。说起卓书记,这是杨柳几任村支书以来最好的一位了,卓书记对杨柳村贡献非常大,自从他回来后,把以前道路不通,缺水缺电的难题现在差不多都解决了,老百姓都感谢他。强烈谴责楼主这样对待一位对村里有功的干部!!
这个村一直那么穷,还是有原因的,一查不就知道了,问问这个村的村名,村干部是怎么想着为村民致富的?采取了哪些实际、有效、确实考虑最广大村名利益的措施?有没有这些举措?一问百姓不就知道了。
这个村为什么一直这么穷?问问老百姓就知道了。看看这个村的村干部想了哪些有效、顾及最广大村民利益的措施,去让这个村富起来。其他的不想说。
错错错
5楼说的全村都恨他,我想说的是,你去每家调查过此事么?还是听村里某些与你有共同利益的人说的话。那条水泥路国家投入过几次款?一次都没有么?某些人只是刚好遇上了上级领导再次修建此路的机遇。亲,那儿之前不缺水呢,反倒是现在允许在当地开铁矿,存在缺水的可能性呢!你是那儿的人么,别胡说行不行?弄清楚点行不行?或者调查清楚后再说行不行。
这两人我都认识,姓卓的我们那周边对他评价还不错啊!
现在就是这个社会,要看破红尘,天下乌鸦一般黑。
对于违法犯罪者应予调查处理,对造谣诽谤者应该绳之以法!
席山清现在虽然是国家教师退休!比狗入的还不如!拿国家的钱!一年四季搞坏事,怎有一天会撞死、被别人打死、死了我会放1000元的鞭炮。象他这样的人死的越早越好!
  关于红网发帖“慈利县纪委:查村干部违规是不是很难”一系列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2014年3月16日,慈利县纪委监察局监测到题为“慈利县纪委:查村干部违规是不是很难”的舆情后,按照反映的内容迅速交办三合口乡纪委调查处理,并由县纪委信访室督办。收件后,三合口乡纪委组织工作组对反映的相关问题逐一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于2014年4月1日将调查结果在三合口乡杨柳村进行了公开回复民主评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帖人向雪翠的基本情况
向雪翠,女,三合口乡杨柳村一组村民,现年57岁;举报件中提到的席山清系向雪翠妻子,退休教师。
二、调查处理情况
1、关于反映村支书卓均初现场指示本村村民吴任枚损毁席山清自建机耕道,政府多次协调处理落实不到位;纵容卓均初、吴任枚的违法行为;向上级组织汇假报的问题。
经查,村支书卓均初并未指使吴任枚损毁席山清自建机耕道,只是在现场处理时为确保道路畅通,恢复道路功能,毁掉了席山清耕种在机耕道两旁的粮食作物,但都已经通过乡党委政府协调处理到位。三合口乡党委政府处理此事的目的是化解矛盾、调处纠纷,不存在纵容的问题,更不存在向上级组织“汇假报”的问题。
2、关于反映2013年正月初八吴任枚与席山清互殴,席山清自认为是卓均初指使而为之,怀疑相关部门袒护吴任枚,却对席山清上访进行打击的问题。
经查,席山清与吴任枚的确存在互殴的行为,但此案已由象市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理,并达成了调解协议。席山清多次反映的问题,三合口乡党委政府都进行了调查处理,其言路是畅开的,不存在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其进行过打击报复的行为。
3、关于反映吴任枚损毁席山清财物赔偿款,是由卓均初以村委会的名义支付的问题。
经查,吴任枚损毁席山清财物赔偿款分为两部分。一是吴任枚损毁机耕道青苗补偿款400元,二是吴任枚与席山清互殴过程中损毁席山清家的物品赔偿款1500元,共计1900元,都已支付到位。通过查阅杨柳村账目,未发现村委会支付过此类款项。
4、关于反映林权证改革过程中,村委会向农户收取8元不等的工本费,不交者至今不发证的问题。
经查,三合口杨柳村村委会在林权证改革过程中(当时卓均初还未在杨柳村任职)未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村账目上也未发现此类款项。但是,该村1组、8组两个村民小组,在林改过程中因工作量大,两个小组通过召开户长会,一致同意按山块收取5元的工作经费。现全村林权证已发放到位,但唯独席山清的林权证至今未予发放,原因是席山清在乡林业站私自涂改林权证界址,致使其山林与邻界席伍清山林界址不清并产生矛盾,须待此问题解决后,才能予以发放。
5、关于反映卓均初在农电网改造、公路硬化工程实施过程中,乱摊派、乱收费的问题。
经查,杨柳村在农电网改造、公路硬化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工程资金缺口大,杨柳村村支两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通过“一事一议”程序多次召开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会进行表决,村民以自愿捐款的形式进行筹资。自愿捐款者在确认自己所捐款项数额的基础上亲自签名确认,未签名者未捐款。不存在强行摊派、收费的问题。
6、关于反映杨柳村在道路硬化过程中,向困难群众、残疾人乱摊派费用,困难群众、残疾人不缴纳摊派费用,就取消其低保的问题。
经查,杨柳村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采取的是自愿捐款的形式进行募捐,不存在强行摊派的问题,更不存在困难群众、残疾人不缴纳摊派费用,就取消其低保的问题。关于低保的评定,村委会是按照县民政局关于低保评定的相关程序、相关条件,召开群众会议,经党员、组长、村代表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在村部公示栏进行公示以后,按得票多少确定的低保对象,不存在违规现象。
7、关于反映村支书卓均初筹划建设杨柳村烟水工程为豆腐渣工程的问题。
经查,杨柳村2011年烟水工程项目建设的招标、资金支付、工程验收都由县烟基办组织实施,村支两委只负责工程实施过程的矛盾协调,并不负责工程建设、财物支出等方面的工作,目前该工程项目功能发挥良好。
8、关于反映卓均初对本村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不到位,致使本村村民计划外生育三孩,并摆酒席庆贺的问题。
经查,杨柳村村民李井志于2014年3月违法生育第三孩,并摆酒庆贺,情况属实。村支两委干部及计生办工作人员在其生育之前,上门做过多次工作,因李井志生育小孩态度坚决,乡村两级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令其终止妊娠,造成其计划外生育三孩。问题发生后,乡党委政府对卓均初同志进行约谈和警示教育,责令其务必抓好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并督促李井志足额上缴三孩社会抚养费。
9、关于反映卓均初身为国家公务员,享受国家工资待遇,未退休兼任支部书记,还享受村书记待遇及有没有其他经济问题的问题。
经查,卓均初现系零溪镇政府正科级干部,未退休,到家乡三合口杨柳村任支部书记情况属实,但卓均初在该村任书记,未享受村支部书记任何经济待遇。至于对于卓均初是否存在其它的经济问题,在反映的问题中没有详细说明,此次调查过程中也没有发现卓军初在担任村支部书记期间存在经济方面的问题。
公开回复民主评议会议的情况
针对以上调查情况,三合口乡纪委于2014年4月1日在杨柳村村部召开了公开回复民主评议会,杨柳村全体党员、组长、村民代表共45人参加会议,但向雪翠、席山清夫妇拒绝参加会议。
会上,三合口乡纪委书记王中武同志将调查情况和结果进行了公开回复,并将证据材料逐一进行了公布,然后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除2人因事请假离会外,其余43人均参加了投票测评,测评满意率达100%。(会议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以备查证。)
中共慈利县纪委
2014年4月24日
2014-03-05 23: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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