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巴城正仪林场路阳澄春晓苑3期2号楼1104非法违建,私自拆掉过道栏杆,外移栏杆的位置,还封上窗户。这不仅属于违建,而且影响中间户的采光和通风。告知小区物业,物业解决不了。联系社区,社区告知,这片过道属于1104自己的面积,推诿不予处理。首先,1期和2期的房产证上,明确表示这个过道属于边户(1104)和中间户(1103)的公摊面积,因为3期房产证还没下来,整个房型都是一样的,开发商也说是公摊面积,不存在这块面积属于1104这一说。再退一步讲,这种本身已经属于违建了,麻烦相关单位进行强制拆除。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巴城镇答复如下:经了解,针对诉求人反映的情况,我镇建管所已进行调查核实,该处情况不在规划局违法建设认定的范围内,针对该情况,我镇并蒂莲社区已多次上门做工作,并张贴了整改通知单,但效果不理想,现经我镇建管所与小区物业沟通,物业表示将联合社区、开发商及涉及业主进行进一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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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6 15: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