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之前在相城区黄埭蓝湾买了一套房子,交房之后一直未入住。未入住的毛坯房物业费2.16含0.7元公共能耗费,这个0.7公共能耗费是否可以打折缴纳,另外有3年多未入住,是否只能打折2年,另外一年多要全额缴纳?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业主你好:《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在该文件第十六条规定,“新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并事先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在不超过24个月的时期内,物业公共服务费按70%交纳。公共能耗费不属于物业公共服务费,其属于代办服务费,业主即使不住在房屋内,也不能打折。
相城区黄埭镇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2017-9-14 1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