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长点心吧!如东一女子养了一只宠物,竟被判了刑

2024-4-19 7:25:2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30多年前,一部电视连续剧《西游记》使孙悟空成为家喻户晓的影视“明星”。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因此对“悟空”的徒子徒孙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甚至把养一只宠物“悟空”作为追求目标。
2019年6月21日,如皋法院对一起因玩一只猴子而引发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进行公开宣判,来自广西及江苏泰州、如东的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刷微信一见倾心
宠物猫、宠物狗、宠物兔……如今玩宠一族饲养的宠物品种越来越多,争奇斗艳。这不,小樱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了一只小猴子的视频,觉得活泼可爱,便打起了饲养猴子的主意,随即联系转发该视频的小曦,要向其购买一只猴子。
有需求就有市场。小曦认为这是商机,开价12000元,小樱立即转给其2000元作为定金。小曦收到定金后,开始积极托朋友寻找猴子来源。
山万重一朝如愿
很快,小曦的朋友大袆发现其广西的微信好友小毅有猴子卖。经过微信联系,小毅发送了一些猴子的视频让大袆挑选,大袆又将视频转发给小曦,小曦让小樱挑选确定后,大袆通过支付宝向小毅转账支付8000元,后小毅将猴子从广西通过客车辗转1500多公里托运到江苏靖江。
小曦、大袆收到猴子后,便与小曦的丈夫力澎一起开车将猴子送到江苏如东的小樱家中,小曦还“友情提醒”小樱,不要随便把猴子带出去,防止被人看到。
受刑罚一生抱恨
本案中,感觉最委屈的可能要数小曦的丈夫力澎了。因为小毅、大袆、小曦等人有购买、出售猴子的行为,而力澎仅仅是开车带小曦和大袆将猴子从靖江运送到如东,开个车也能成为被告人?力澎心里十分憋屈。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7名被告人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明知案涉食蟹猴系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仍分别予以收购、运输、出售。其中,小毅、大袆、小曦的行为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力澎的行为构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小樱、兜兜的行为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旺丰的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考虑到各被告人分别有自首、坦白、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等情节,如皋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点评
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其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cites公约)附录一、二的野生动物。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亦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出售、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运送、携带、寄递上述动物出县境的,应当持有相关许可证。因此,宠物爱好者无论是购买、饲养、运送,还是在出售宠物之前,都应当充分了解宠物的物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切莫触碰法律红线。(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谨表感谢!)
来源:如皋市人民法院
编辑、制作:郁夏莉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