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城区佳兆业君汇上品花园购置了一套房屋,首付款已经全部交付给开发商,但开发商只开具收据,并声称收据和发票具有同等效力,作为购房者如果需要发票,交了钱没有权利索取发票吗?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相城区便民服务中心: 根据贵部门交办单,诉求人(网友花开两朵)反映“在相城区佳兆业君汇上品花园购置了一套房屋,首付款已经全部交付给开发商,但开发商只开具收据,并声称收据和发票具有同等效力,作为购房者如果需要发票,交了钱没有权利索取发票吗?”的情况,我们相城区国家税务局回复如下:①购房者在支付预付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待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交付时,购房者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调开全额的增值税发票。②因诉求人没有提供联系方式,故请诉求人主动与相城区国家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联系(联系电话:0512—65716372),提供详实线索后,我们相城区国家税务局会根据诉求人提供的线索调查处理。 感谢网友对国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相城区国税局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2017-7-19 17:5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