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分别于4月20日、5月7日在“太仓综治联动12345”微信公众号上举报南洋2号公馆电梯内被安装电子广告的事情,至今未得到任何回应。
详见附图。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太仓热心小市民”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城厢镇答复如下:已告知格凡尼物业,利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公用设施从事广告等经营活动的,应当经由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方可实施,并收益单独列账,用以维修公共设施设备及补贴物业管理费用不足。现暂停广告投放,物业公司进行意见征询工作。
2018-5-17 10:4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