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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房地产恶意拖延时间无果

2024-4-17 23:35:4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于2018年10月28日在金碧地产-鲲湖天境签认购协议,在10月30日已交付803568元,其中41万为她人银行卡代付,后期办理贷款时发现银行因她人代付不给于贷款,而他们在都知情的情况下,故意隐瞒详情骗取定金,不给于告知不能他人代付,于销售员沟通多次无结果。
1.在销售员等人故意隐瞒情况下欺骗消费者,导致他人代付41万不给于返还。
2.草签合同时(买卖合同重要事项告知书)中须于剩下贷款2018年12月31前付清,他们迟迟不给于处理,对于违约金不给于书面形式延迟。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您反映的问题已关注,建议私信告知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处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zhyzx”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现答复如下:11月6日下午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已经与售楼处达成协议,约定11月10日经房地产公司批准后将定金返还。另关于贷款问题,开发商将配合购房户办理手续。感谢您的关注。
草签合同签了吗?违约金一般是总房款30%,协商解决吧能要点回来也算好的打官司肯定是没有胜算。或者咬咬牙把余款付清了。
1定金不退2合同签订了就具有法律效益建议和开发商协商解决不行就打官司吧3贷款可以多换几家银行办理
这种形式下买房心也够大的
“zhyzx”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11月6日下午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已经与售楼处达成协议,约定11月10日经房地产公司批准后将定金返还。另关于贷款问题,开发商将配合购房户办理手续。 感谢您的关注。

2018-11-4 1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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