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位于苏州市姑苏区周家村的自建房能否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如可以找哪个部门,需要哪些资料?
市国土资源局便民服务员
您好,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您可携带相关材料至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姑苏区的不动产可至干将西路1018号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办理。谢谢!
2018-3-12 15:3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