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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合景领汇商务广场--物业费不匹配

2024-4-17 10:04:3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sawako: 本人是领汇商务广场的业主,于2016年7月交房即付清物业费至2017年6月30日。在这一年时间中,我们从未没有享受到《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应该提供的七级标准服务。 业主多次与物业沟通,物业一直以问题是不属于他们管理或用虚假结果敷衍业主。业主提出面谈,物业领导总是一拖再拖,一再放业主鸽子,完全没有要解决问题的诚心,只是一味的催缴预交物业费。
目前物业主要问题集中在:
1、上半年我们业主就在准备筹建业委会,但是至今,物业就拒绝业主及居委会提出的提供业主名册及相关资料的要求,导致我们业委会筹建遇到极其困难的问题。
2、商户餐饮垃圾乱丢倒,导致业主家里有鼠患,煤气管道外壳甚至被咬坏,如果产生煤气泄漏,后果将不堪设想;
3、没有垃圾集中点,把垃圾房放在地下车库,导致车库臭气难闻;
4、电瓶车库私拉乱接电线;
5、保洁人员上班高峰时间霸占电梯进行打扫;
6、小区里有出租给私营日租性质的酒店,闲杂人员太多,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7、安保人员工作时间完全不履行工作职责,自知道看手机或脚放桌上睡觉
请问这样的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业主凭什么要缴6.35的物业费,却享受着远远不如附近物业费2元左右小区的物业服务。
现业主要求:
1、根据《苏州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中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筹备组提供业主名册、物业建筑⾯面积以及物业出售和交付使⽤用时间等⽂文件资料,并且提供必要的⼈人⼒力、场地⽀支持。”,在17年12月31日之前向筹备组提供相关资料;
2、根据《苏州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在17年12月31日前,列出整改计划并进行公示,对以上所有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向业主反馈,为业主提供符合物业合同上的7级服务水平(附7及服务水平标准)并接受监督。
3、根据《苏州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标准以及收费办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布。每半年或者⼀一年向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公布物业⼩小区经营性设施经营收⽀支情况,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非业主使⽤用⼈人和价格⾏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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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社区居委会立即与小区物业公司沟通协调。物业公司表示,目前针对发现的问题基本进行了整改,将加强对保安、保洁的日常管理。后续,将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内约定进一步加强整改。物业服务收费情况在物业办公地点均有上墙公示,2016年7月到2017年6月的财务收支情况于2017年7月进行了公示,2017年下半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将于2018年1月份进行公示。居委会已提醒物业公司做好门禁管理、环境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如有需要,您可直接去物业公司(68230632)具体反映。前期,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已提交相关筹备成立业委会资料。湖东社工委于2017年7月19日和8月7日两次进行筹备组人员征集,但报名人数较少且部分报名人员资料不齐全,居委会也与报名人员进行了沟通,目前处于暂停状态,如有业主报名,可至社区居委会(62380235)进行登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工委
本人也是该楼盘业主,情况确实如此,宁骏物业实在太差太不作为了,多次弄虚作假,忽悠业主,对多次出现的安全问题只会推诿,不解决,强烈要求更换该物业公司

2017-12-1 1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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