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请相关执法部门核实公司合伙人行为是否属于经济诈骗!

2024-4-17 0:43:1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和两个朋友(亲姐妹关系)在2017年3月成立苏州美乐语艺术咨询有限公司,并于去年5月份在苏州高新区汇融广场的方糖街区合资开办了一家少儿英语培训机构(加盟品牌),本人占公司股份的25%,法人占50%,另外一人也占25%,并约定公司拟成立到成立初期的所有事务由法人负责处理,营业后的管理由另外两位股东负责。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正式开工装修,当时装潢公司由法人联系,并称是好朋友,帮着顺带做做,在提供加盟品牌总部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的情况下,装潢公司报价198892.16元,由我确认后通知装潢公司开工(有微信聊天记录可证明)。由于法人不停以各种理由让我望公司账户转账汇款(微信聊天记录为证),在2017年7月初,我提出要看一下公司财务收支情况,法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拿不出账本,并于8月提出退股,同时告知我装修一共83万元,63万已付(公司账户支出318556元,其余资金无转账记录可证实),余款20万谁接手谁付,但始终未提供装修合同、装修预算等书面资料。2017年10月25日,法人以办理股权转让为由骗我到汇融办公室见面,结果被装潢公司的老总和其手下堵在办公室,逼迫我签了付款协议书(让我3天内付清尾款20万,否则装潢公司无条件接受并管理公司),此事公司员工在场,她可以作证。本想账目核对清除后办理转让手续,将公司变更到我名下尽快营业,但法人不配合,所有她经手的项目金额,只是她口头说的一个数字。在我核对公司开支的时候,发现法人有虚报开支,公款私用的情况。例如,法人说空调是我们公司购买安装,总价113000元,已支付8万元(5万由本人支付有转账记录,3万由法人支付却拿不出任何凭证),但经我核实,空调由甲方(房屋出租方汇融广场安装,包括提供控制面板和线路改造)。在核对公司银行流水时,我又发现法人多次从公司账户转合计134900元至自己的私人账户,资金用途不详,另外有一笔43368元的支出,是法人之前问公司员工私人借款4万元整,但她连本带利由公司账户支出偿还(公司员工可作证)。我将上述情况反映到浒墅关派出所经侦科,但是回复的消息是:这事是我们公司内部股东间矛盾,属于民事范畴,法人有权处理公司财务(包括装修多出的63万、根本不存在的空调费8万和挪用的近18万元)。后来经过我进一步的了解和调查,苏州美乐语艺术咨询有限公司成立是在2017年3月9日(工商登记资料显示),但法人仍以个人身份于2017年5月11日和苏州汇融商旅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用途为经营公司加盟品牌的少儿英语培训(加盟费由公司支付),并从公司账户支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用合计109250元,以及后期的装修费用(83万,其中可核实的518556元)和所有开支,但是2018年3月需续交租金,法人恶意拖欠,商管多次说联系不到法人,于是我想以公司股东身份或通过公司账户交清所欠款项(因为之前有从公司账户缴纳过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的情况),但我与商管和汇融商旅沟通多次都被告知,房屋出租方(甲方:苏州汇融商旅发展有限公司)只承认法人,因为当初是法人以个人名义签的租赁合同,即使之前有从公司转账交过房租和物业管理费也没用。2018年5月1日,商管小戴通知我法人已交租金和管理费,但是已将所有加盟品牌对外宣传广告和公司内部logo拆除(有现场照片为证)。综上述,法人有预谋地虚构空设的一个公司,恶意骗取本人资金累计高达121.2万元(本人可提供所有凭证以证实),同时法人无法提供完整的财务账本、报表、法人和另一股东的股金转账和汇款记录,所以无法确认除本人以外股东的出资额,从公司流水显示法人和另一股东(她妹妹)出资仅13万,却从公司账户转走13万4900元,她们占75%,实际出资额仅法人向他人私人借贷的30万元(此人资金转入时备注为股金,后认定为私人借贷)!!!请督促相关部门核查事情的真实情况,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本人被骗的121.2万元。我始终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严明的,法律肯定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我将全力配合调查,如有需要我会提供上述情况中提到的所有资料。以上红色字体是我在到派出所报案后重新搜集补充的资料。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您提到的加盟费、装修费均由其亲自签字确认。诉求人与法人之间经济纠纷已由区法院判决,诉求人在上诉过程中无法证明法人从公司挪用资金为个人侵占。【虎丘公安分局】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您提到的加盟费、装修费均由其亲自签字确认。诉求人与法人之间经济纠纷已由区法院判决,诉求人在上诉过程中无法证明法人从公司挪用资金为个人侵占。 【虎丘公安分局】
您好!法人挪用公司资金是事实,私人借款公账还43368元有人证和银行转账记录,至于挪用的134900元,法人说不出资金流向,我无权也不能调她银行流水,换句话说“犯罪之人不可能说自己有罪!!”如果说我们报案人报案只有拿到铁的证据才可以报案的话,对我们而言难如登天!我现在只想问一句,经侦上说我证据不足,需要怎样的证据?如果说要证明资金流入法人账户,那我可以提供银行流水!如果说要证明挪用资金并非用于公司营运,试问我无权调取法人私人账户流水,又如何证明?!!!还望赐教!我是否可以认为是派出所搪塞推诿的借口!?我上次报案时说空调法人说付了8万(我付的5万有转账记录,她付了3万无凭无据),但经我核实空调由汇融安装,派出所只要核实我转5万当天法人是否转了3万到同一账户,我的5万最终流向也可清楚,说白了5万也就是在那个公司过一下账的,因为到现在为止空调购买、安装、售后所有凭证都没,法人也拒不提供!这么多疑问和不合常理,派出所一句“证据不足!”就可以解释过去了?在此,我恳请派出所的相关人员赐教,他们所说的证据,铁的证据到底是怎样的证据?!
您好!麻烦您调查清楚,股东间民事诉讼是股权转让,而非经济纠纷,再说案子还在二审过程中,我现在只想问怎样的证据才能证明法人侵占,你们所说的证据作为一个普通的自然人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获得!?谢谢!

2018-5-9 22:52:55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