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银行商业贷款利息普遍上浮10%,真是不给刚需活路,公积金中心目前还是保持个人45万,家庭70万的额度,面对苏州两三万的房价,公积金额度太少,应调整首次使用公积金购房的额度。个人最高可以贷款到65万,家庭最高贷款100万比较合适。
2、目前苏州不少开发商为了快速回笼资金,不允许公积金贷款,这种做法难道不违法吗?请政府部门严查开发商的这种行为。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tja”网友,您好!1、按照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属地化管理的,资金自求平衡,具有互助性。目前苏州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量非常大,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高位,资金难以承受。对于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限定,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承受能力而定。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经营商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楼盘备案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含暂定三级)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2)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已全部付清土地出让金;
(3)设计、施工、销售已取得有权部门的许可;
(4)施工进度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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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24 13:3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