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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优先购买普通商品房证明问题

2024-4-15 10:09:3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请问,我在苏北地区用全款买了一套商品房,那么,在常熟地区再买一套商品房,(户口是常熟地区的,用银行贷款购买)是否属于首套房,能不能办理优先购买普通商品房证明?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hswzgjc”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住建局核查,现答复如下:一、根据常住建〔2018〕213号《关于延长优先购房和摇号售房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常住建〔2017〕266号(关于印发《常熟市优先购房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宅操作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优先购房家庭认定条件为:1.优先购房家庭组成: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通知实施之日(2018年7月20日)前的离异家庭。2.申请优先购房家庭须具备下列条件:(1)通知实施之日(2018年7月20日)前,家庭成员已具有常熟市户籍(包括原常熟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原常熟市户籍的在读大学生);(2)经核实,申请家庭在常熟市不动产(房屋)登记系统无住宅(不包括集体土地上的住宅)登记信息、在网签系统中无住宅购买信息或具有《常熟市住房保障购房补贴资格证明》。二、如果您符合以上条件,您可以先在“常熟住建”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在约定日期至市政务服务中心45号窗口申请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1)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2)婚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3)有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交监护人关系证明;(4)已过期的优先购房证明;(5)按要求提供的其它必要材料。感谢您的关注。
据说系统没有联网哈哈哈
你说呢,是第一套房吗
自己去审批中心自助机上查,查到就不算了哇
“hswzgjc”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住建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常住建〔2018〕213号《关于延长优先购房和摇号售房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常住建〔2017〕266号(关于印发《常熟市优先购房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宅操作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优先购房家庭认定条件为:1.优先购房家庭组成: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通知实施之日(2018年7月20日)前的离异家庭。2.申请优先购房家庭须具备下列条件:(1)通知实施之日(2018年7月20日)前,家庭成员已具有常熟市户籍(包括原常熟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原常熟市户籍的在读大学生);(2)经核实,申请家庭在常熟市不动产(房屋)登记系统无住宅(不包括集体土地上的住宅)登记信息、在网签系统中无住宅购买信息或具有《常熟市住房保障购房补贴资格证明》。 二、如果您符合以上条件,您可以先在“常熟住建”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在约定日期至市政务服务中心45号窗口申请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1)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2)婚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3)有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交监护人关系证明;(4)已过期的优先购房证明;(5)按要求提供的其它必要材料。 感谢您的关注。

2018-7-28 22: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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