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全区猪肉经营者,这份《防控非洲猪瘟告知书》收到了吗?

2024-4-14 23:52:0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为切实督促猪肉经营者
落实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
8月20日起
武进区市场监管局开始向全区
各农贸市场、超市内的所有猪肉经营者
发放《防控非洲猪瘟告知书》
目前,武进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均已积极开展此项工作,落实监管责任,预计将发放近1000余份。
此次工作旨在告知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做好生猪产品“两证一报告”查验工作;每天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建立记录台账;经营场所(摊位)的刀具(刀板)等日常用具做到一日一清洗,一日一消毒。同时督促市场开办者定期对经营者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
收到告知书的猪肉经营者纷纷表示:这次告知书内容很全面,详细地说明了他们在进货查验、清洗消毒等方面要落实的制度规定和相关法律条款,他们将认真按照告知书要求落实。
此外,自2018年9月至今,武进区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做好全区经营环节每日猪肉来源情况排查及报送工作,平均每日排查各农贸市场及超市近50家、猪肉经营户近600家,2019年以来,暂未发现问题猪肉流入武进区市场。
下一步,武进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以及每日猪肉来源情况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全区猪肉市场秩序,保障肉品安全。
以下为告知书全文
告知书
各猪肉经营者:
为保证市场猪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请猪肉经营者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1、猪肉经营者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批批查验生猪产品“两证一报告”(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并确保索取的“两证一报告”原始凭证真实有效。
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2、猪肉经营者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每天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建立记录台账。市场开办者定期对经营者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
免责条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造***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猪肉经营者要加强清洗消毒。经营场所(摊位)、刀具(刀板)等日常用具要做到一日一清洗,一日一消毒,冷库最好一周要出空一次,彻底清洗消毒。
消毒要求:严格按照先清洗后消毒再清洗的程序执行,同时要注意确保消毒溶液的作用时间,待消毒彻底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在消毒剂的选择上,可以选择季铵盐类、复方含碘类(碘、磷酸、硫酸复合物)、过硫酸氢钾类、戊二醛类等,消毒药的配制和使用方法要严格对照标签说明书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9日
长图来源于网络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