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前日收到村里的通知,要求拆小屋。
原文如下图:
略有疑惑的有以下3点: 331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整改。
其一,整改整改,“根据“331”整治范围,对民宅出租,红线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违章搭建的附房进行整改”前几天本站给网友回复的,为什么整改验收又变成清一色拆除了。
其二,隐患。为什么村里用小屋当红木加工厂的都没通知,好几家小屋先通知了(小屋仅堆放杂物)。
其三,之前说排查安全隐患让不要租给外地人,大家已经都不租了。为什么据说现在的口径居然是“小屋租过外地人的都要拆”,那人家主屋租给外地人也emm。。。?
没有杠和不拆的意思,仅对以上3点表示疑惑,如果村里做到公正、有计划部署循序渐进、有所公示,老百姓愿意配合。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rongruosai”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常福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1.根据苏州“331”专项行动“8个一律、7个严禁、6个决不允许“要求对所有出租户进行排查整改,合法房屋按要求整改后可以用于出租居住。2.根据“331”专项行动,要求对出租户红线外(宅外)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进行拆除。所有出租户名单均由街道和当地派出所提供(曾经附房出租过进入警务通平台未撤销的列入第一批拆违)。感谢您的关注。
“rongruosai”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常福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1.根据苏州“331”专项行动“8个一律、7个严禁、6个决不允许“要求对所有出租户进行排查整改,合法房屋按要求整改后可以用于出租居住。
2.根据“331”专项行动,要求对出租户红线外(宅外)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进行拆除。所有出租户名单均由街道和当地派出所提供(曾经附房出租过进入警务通平台未撤销的列入第一批拆违)。
感谢您的关注。
“曾经附房出租过进入警务通平台未撤销的列入第一批拆违)”,那么这个“未撤销”现在不再出租,能撤销吗?还是车门焊死,凡是出租过就要拆掉?
2018-9-29 08: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