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是相城区望亭镇。男方在2008年拆迁,男方在2009年的时候二婚结婚,男方有一儿子,女方有一女儿,现在可以办理拆迁房的房产证了,要办理给儿子。根据国家婚姻法这个是属于婚前财产,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无需女方签字,我也咨询过律师,律师也说这个是婚前财产确实不需要女方去签字。但为什么我们这边非要女方去签字呢?我也问了下其他地方这种情况是否要签字,其他地方是你要签字都不给签字。因为这个是婚前财产! 还有上一个帖子为什么咨询到一半就弄了已处理?难道就是随便回复了两句就算处理了嘛?便民服务不是为了方便老百姓的嘛?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你好,我们的办证规定是办到拆迁主体,根据你的上述阐述,结合办证要求,如你是拆迁主体那可以直接办理到你名下,如你现在要办理到家庭任何一个成员名下的那剩余成员需要签署放弃手续,因为以家庭为单位,存在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子女和配偶都可以继承你的产权。或者你也可以咨询相城区房产交易中心,自行办理产证。如有疑问请携带详细资料前往望亭镇房产公司咨询,谢谢。
相城区望亭镇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2017-9-12 08: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