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李袁村李袁中路建明杂货店那些建筑是否属于一户二宅?一户二宅我们同村的都列入计划进行逐步拆除.那该处建筑已经有了新宅.那是否有计划处置?请回复处置时间?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不分东西“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碧溪新区核查,现答复如下:李袁中路建明杂货店建筑是村集体资产出租给王建明使用,不属于一户二宅。王建明户在搬入李袁新村时,旧宅已全部拆除。谢谢。
“不分东西“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碧溪新区核查,现答复如下:
李袁中路建明杂货店建筑是村集体资产出租给王建明使用,不属于一户二宅。王建明户在搬入李袁新村时,旧宅已全部拆除。
谢谢。
2018-6-19 17:3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