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庄镇潭塘村十三组潭荡河流域,私人违法占用河道,在河道中树立木桩,数量达到上百根,超出河面长度2米左右,并且每根木桩之间用绳索连接起来。以满足行为人私自占有的目的,严禁他人使用。这个问题向当地已经反映多次,第一次得到的答复是此流域无人承包,属于自然河流,对问题将在以后的整治计划中处理。本着信任的原则,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该流域的整治计划,得到明确答复是目前没有整治计划。之后又反应多次,依然得到的答复是将在以后的整治计划中处理。实际上并没有整治计划。后来也明白了,只要回复以后的整治计划处理,其实就是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懒政思维处理问题,潜台词就是并不想管。当然还有就是行为人好像同村委会有一定关系,但这也只是听说,不敢妄加判断。其实此类行为是非常明显的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的,事实非常清晰。既然向当地反应已经没有办法,因此这次向市级部门反应,也希望上级部门可以到现场来查看一下,这些木桩和绳索是有多夸张。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乌云下”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辛庄镇核查,现答复如下:根据潭荡村核实目前该河道属自然河道未承包他人,潭荡村已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同时潭荡村与上级相关部门实地察看,制定方案在近期清理。感谢您的关注。
你发照片上来,更有说服力。河道管理可能是渔政管的。
“乌云下”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辛庄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潭荡村核实目前该河道属自然河道未承包他人,潭荡村已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同时潭荡村与上级相关部门实地察看,制定方案在近期清理。
感谢您的关注。
2018-10-20 14:4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