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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心费心看看,请认真回答。

2024-4-13 19:16:0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甲减患者,需要长期服用优甲乐(左甲状腺素钠片),而且服用的济量比较大,每天四粒。在配药过程中,每次只能配一盒,服用25天,不到一个月就要跑一次医院,医院里排队、侯症占用了不少时间。请医生多配一盒,医生说社保中心规定,每次不能超过一个月的量。一旦医生处方超过规定,就要提医生的绩效工资。
市民一直感觉看病难,看病贵,医院人多,有不少都是类似我这样的患者,如果在这方面限制少一点,也可以减少医院的工作压力。
也许社保中心站在本位主义的位置上,是想控制一下大处方。但是如果你们的屁股转一下,多考虑一下百姓的利益,从方便百姓出发,还会有这样类似的规定吗?你们让百姓每月一定要跑一次医院,是想为医院多挣挂号费吗?有些药,很便宜,挂号费却占了一半,你们这是解决看病贵吗?
如果你们真的需要出台一些规定,是不是应该在政务网上公开一下?是不是应该广泛地征求一下全市市 民的意见?不要坐在办公室里瞎想一些害人不利己的办法折腾老百姓,更没必要让在一线辛苦工作的医生为难。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我国《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我市对于慢性病、老年病等情况,经医师注明理由后,处方用量可延长至一个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药店都有,干吗非去医院开?去社区医院开处方

2017-12-7 16: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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