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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

2024-4-13 8:03:5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两年前买的房子,本人不是主贷人,没有用公积金摊还,现想办理摊还还能办理吗?怎么操作?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1.除借款人本人、配偶及与借款人为同一户口本的直系亲属外,其他房产共有人若无住房借款的,不得办理动用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业务。注:以上直系亲属是指买受人的父母(含公、婆或岳父、母)和子女(含配偶)。2.办理公积金摊还业务,可登录以下网址点击“还贷委托提取(新增会员申请及协议签订)流程”,查询还贷委托提取办理流程:https://www.sipspf.org.cn/publish/main/80/index.html如您有其它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您也可登录中心网站(网址为:www.sipspf.org.cn)在线咨询或拨打中心热线电话咨询:0512-62888222。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心微信: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感谢您对园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4-10 10: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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