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2024-4-13 5:31:0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中第十五条,提到属于骗取批准或者非法转让的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有关批文。第十九条提到,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规划层数,高度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应加强农户建房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户建房要做到审查,放样,验收,三到场。
问2016年初的违建是不是不适用农村管理办法~既然建造之初就已经像村里反映,村里是不是应该派人调查,查看,对于不符合的可以责令其停止建设,对拒不停止,继续施工的,有权拆除继续违法抢建部分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查封,暂扣用于施工的工具,设备,建筑材料,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予以协助配合。
从开始建造到完工,多次反映,却仍可以完工,事后推托说10月份才成立中队,才有人管这些房屋。难道中队永远不成立就永远没人管!各政府部门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工作水平也需要与时俱进,多去群众中了解,不要等事情都已经发生了,还浑然不知,百般推脱!
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监督权,这是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政府应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为更好开展盛泽镇农村建房监管工作,盛泽综合执法局于2016年10月专门成立了综合执法局机动中队。机动中队职能主要是对农村宅基地建房进行监管,并查处农村区域违章建筑。来信人反映的情况,通过对永和村村委会及周边村民调查得知,陈**的农村住房于2016年2月向永和村委会提出屋面维修。期间陈**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将原有楼房加建为三层楼房,并在2016年9月建设完毕。来信人反映的阳光房,经查,是搭建在陈**户西侧一楼的平台上,未占用公共部位及他人面积。在中队成立前我镇确存在少数农户借维修的名义加建房屋的问题,并且相似的情况不止一家。已改建完毕的房屋如强制要求整改将影响原有房屋结构的安全,且势必引起社会矛盾,工作将很难开展。另外考虑到该房屋为该农户的唯一住宅,故对我局机动中队成立前的此类问题,今后逐步解决。盛泽综合执法局机动中队在今后的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类似情况发生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谢谢您的关注!

2018-6-21 09:43:45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