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蠡河塘路星湖花海西门路口直行往北电动车和小区出口拐...

2024-4-13 1:45:2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事故阐述:2/8 晚上8点多,位于蠡河塘路星湖花海西门路口直行往北电动车和小区出口拐弯电动车相碰发生事故,现场路边停靠大货电动车挡住拐弯视线,同时也占用了直行电动车非机动车道。
报警处理:
110报警后交警先到现车,纪录相关资料,同时联系大货车车主,得到回复说外地牌照找不到,警察来到现车同时做相关资料纪录,受伤人员到医院检查,检查完回警察局做协调事项,
事故发生原因:受伤者一致认为大货车为主要原因,当时就质疑警察和交警,为什么不联系货车司机,得到回复是此路没有名称不归他们管,同时他们说也找不到货车司机(货车车牌:皖ke9635),我们不希望同样的事故不要在发生第二次,希望相关单位给个合理回复,
希望得到相关人员重视,谢谢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经查,2018年2月8日19时45分我局澄阳派出所接110报警称,在蠡塘河路恒达星湖花海花园华联超市门口“两辆电瓶车事故”。接警后,警力赶至现场,了解到系王某(女,1982年生,陕西人)驾驶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时,与由南向北的李某(女,1988年生,河南人)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擦。后警力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固定,双方自行至医院检查。当晚23时20分许,两人至澄阳派出所要求就事故问题进行协调。后派出所公调对接部门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经工作,双方达成和解,互不追究对方责任,各自承担自己的医疗费用。后当事人提出现场有一辆大货车停放在非机动车车道上,是造成两人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对此,警力也已告知双方,如认为大货车停放影响视线而造成双方事故,可通过正当法律途径解决,公安机关将在职能范围内配合提供相应材料。同时,经向交警部门了解,蠡塘河路星湖花海路段因尚在建设中未交付,交警部门对违停车辆无执法依据。相城区公安分局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叔叔们多去贴几次违停罚单,这样最有效果
为什么不联系货车司机,得到回复是此路没有名称不归他们管,同时他们说也找不到货车司机(货车车牌:皖ke9635),此货车年前至现在还在事故现场,为就纳闷了是真找不到,还是不想处理,

2018-2-9 10:35:47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