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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发帖投诉檀香花园7幢104公务员业主违章搭建

2024-4-12 17:03:5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相城区檀香花园7幢104紧临马路,(7幢不在小区围墙内),7幢104业主不顾邻居安全,不跟邻居协商,私自搭建木棚(如图所示),棚顶几乎与楼上阳台持平,多次与其协商无果,甚至变本加厉,愈演愈烈。檀香花园7幢104,两个公务员,亦是人民警察,难道他们就可以这样肆无忌惮的藐视法律,无视其他公民的人身安全???该情况之前已发帖反应过,本次是第三次发帖,烦请及时处理。谢谢!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社区已联合城管队员对其进行约谈,并正式开具限期整改通知单,如业主不自行拆除,届时社区将联合城管及派出所,对其进行拆除。相城区元和街道二0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这样的违章搭建已反映数月,现在依然存在。一楼的业主是公务人员不错,但着实不能这样的自私,这样的枉法。靠近路边这样的违章搭建,确确实实非常的不安全,望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我所举报的檀香花园7幢104业主的违章搭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六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违反了《苏州市拆除违法建筑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二款和第七条,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我向政府反映公务人员的违法违规问题,为什么都在给我打马虎眼,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哪里去了,我询问所谓的相关单位,答复都是不给我期限,人民警察家的违章搭建的拆除是没有期限的吗?是一个月,还是一年还是和70年代产权同步?有关部门有没有按照法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就可以不遵守我国法律和地方法规办法吗?

2018-8-14 13: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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