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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高新集团无作为,向谁找说法

2024-4-12 15:20:5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虹锦湾3幢1801的房子自9月份开始向物业报修外墙渗水及窗台漏水,物业上报施工单位(苏高新集团,新高置业)后一直没有消息,询问物业也只是说会尽快催施工单位,但施工单位至今没有回复,房屋漏水严重,该向谁找说法,希望相关机构监督,虹锦湾房屋质量令人堪忧。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的来帖已收到,现答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的虹锦湾3-1801的房屋漏水问题,虹锦湾物业服务中心在接到业主报修后立即联系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于8月22日已到现场查看漏水问题,8月23日物业服务中心开具了保修通知单给到施工单位。9月17日虹锦湾物业服务中心再次联系施工单位跟进维修事宜。针对3-1801的两处渗漏水的情况,经与施工单位核实,外阳台因自封阳台引起的漏水施工单位不负责维修,卧室窗台处的渗水施工单位本周内上门进行查看与维修。虹锦湾物业工作人员也已将相关维修情况告知与您。具体事宜您也可以联系虹锦湾物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12-68055791。感谢您的来帖,由于我们工作的不到位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为了能够尽快联系到我们并以便及时解决您反映的问题,您可以在我公司网站http://www.xgwy.com/的“投诉建议”栏留言,也可以拨打电话0512-68252837联系我们。【新港物业】
网友,您好!您的来帖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虹锦湾3-1801的房屋漏水问题,虹锦湾物业服务中心在接到业主报修后立即联系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于8月22日已到现场查看漏水问题,8月23日物业服务中心开具了保修通知单给到施工单位。9月17日虹锦湾物业服务中心再次联系施工单位跟进维修事宜。针对3-1801的两处渗漏水的情况,经与施工单位核实,外阳台因自封阳台引起的漏水施工单位不负责维修,卧室窗台处的渗水施工单位本周内上门进行查看与维修。虹锦湾物业工作人员也已将相关维修情况告知与您。具体事宜您也可以联系虹锦湾物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12-68055791。 感谢您的来帖,由于我们工作的不到位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为了能够尽快联系到我们并以便及时解决您反映的问题,您可以在我公司网站http://www.xgwy.com/的“投诉建议”栏留言,也可以拨打电话0512-68252837联系我们。 【新港物业】
施工单位以自搭阳台为由,(自搭处已排除漏水可能)推卸外墙壁保温层漏水可能,不予维修,而且窗台漏水到今天才予以简单涂胶维修,工人已找出问题所在,外层保温层开裂,施工单位以外层结构不予负责,这个理由实在不能接受,折腾这么久,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2018-10-29 2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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