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理由为公司没给交公积金,可以要求公司赔经济补偿金吗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公司未按规定缴纳公积金无额外经济补偿的规定,如您存在公积金缴存的问题,可与我分中心缴存科联系(电话65801060),或带好相关证明材料直接来我分中心反映。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公积金咨询服务热线12329,谢谢!相城区公积金中心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以企业未缴纳公积金的理由提出离职,是拿不到经济补偿金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这不是吗
只是想求证以下
2018-10-24 12: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