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我在周庄古镇景区南市街46号盘下一间店面准备经营奶茶项目,前期投入30万,用于盘店、装修并购进设备、人员培训及品牌加盟,今年3月初开始装修至4月底已初步完成装修及加盟等一系列工作,准备申请古镇经营准营证、营业执照(周庄为保护古镇所谓要的经营条件)。准备在5月份开门营业。但就在最近,我被周庄旅服中心口头告知停止一切活动,关门待处理,意思就是不让我开,问其原因为公房不能用于经营,我想请问几个问题:1. 古镇准营证是否合法?为何在周庄经营需要所谓准营证才能进行后续操作?既然公房不能用于经营,那么中市街旅游公司经营的店铺、古镇每条街涉及的公房都在用于经营活动,并且手续齐全这是为何?2. 旅服中心是否有执法权?口头告知就能决定店铺是否能开?权利在哪?在我初期投入巨资后被告知停业停装修,我的损失怎么办?都是老百姓为了混口饭吃,也为古镇建设贴砖加瓦,这是不是巧取豪夺?3. 不让我开店、装修的依据在哪?是否合法?是否符合规定?我在昆山12345反应问题,但条件太过苛刻,要求我提供各种手续,我要能提供的出还用反应民意吗?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周庄镇答复如下:市民,您好!周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均应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及《周庄古镇保护暂行办法》《周庄镇保护详细规划》的规定,古镇区内的各类经营户的经营范围、项目、内容,必须符合古镇保护的要求,充分体现地方水乡文化特色,由周庄旅游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扎口管理审核,颁发准营证,由工商、卫生等管理部门根据准营证内容办理相关手续,坚决杜绝无照经营。根据周庄古镇保护暂行办法,南市街46号属公租住宅房,按照规定不得转让、转租。如要开设店铺,必须在符合促进古镇区业态发展、推动精致化古镇进程、拉动古镇区经济发展、增加古镇区特色文化的前提下,由各相关部门联合审批通过,方能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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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开始不管呢,等装修好再管。
保护费有没有交
开到甪直去吧!
对部门回复表示理解,希望部门能给我尽快解决,非常感谢!
房子本来就是他们的,你只是转租来的,只能说是被转让的人坑了
2018-4-28 00: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