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七里香都(香茂花园)25-202室,毛坯房内做食品加工。用很简易的燃气灶头,每天(餐)炒制数百份盒饭,用两辆三轮电瓶车外卖销售。 此行为有严重的安全隐患,极易引起火灾事故。且此栋楼属于高层建筑,居住人数多,一旦发生火灾,灾情会极其严重。
该事实情况严重违反2018年4月23日发布的《苏州市人民政府令(苏州市燃气管理办法)》,下简称“苏州市燃气管理办法”。
现投诉:1、苏州港华燃气公司,违反 “苏州市燃气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中的:(三)不得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此商品房属于居住房,但实际此房被用于经营性用途,用于食品(盒饭)加工销售。 (四)建立并落实燃气用户服务制度,与燃气用户签订供气用气合同,建立健全燃气用户档案,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按照规定做好入户安全检查工作,符合用气条件的方可供气此毛坯房未做任何实质性装修,厨房间没有门,灶头简易,且无安全措施,整体不具备用气条件。
2、七里香都25-202住户,违反 “苏州市燃气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燃气用户使用燃气应当遵守国家、省有关规定,并按照供气用气合同明确的燃气使用要求,规范操作,安全用气该室用户用气过程中,管道接口,灶具使用,安全防护均有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
期望能够得到迅速有效的解决,彻底根除夏日用气隐患,避免火灾风险。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客户,您好!针对对您反映的情况,我司立即采取了相关措施,情况如下:一.调查情况:1.七里香都(香茂花园)25-202室业主于2018年6月2日至我司申请安装燃气表,各项手续齐全,我司于2018年6月3日查勘,现场无加工盒饭等工具设施,厨房间有实木门隔断,符合普通住宅燃气表具安装规范,工作人员即将表具安装调试完毕。2.接到您的反馈后,我司立即于2018年8月6日对该户进行了燃气入户安全检查。发现其在厨房间使用商业猛火灶从事大量食品的加工工作,且热水器烟管并未排出室外。二.整改措施1.2018年8月6日我司安检人员立即关闭该户燃气总阀,并张贴燃气禁用封条。2.现场下达燃气隐患整改告知单,要求客户立即整改相关隐患。3.立即锁定客户燃气销售账号,停止对该户进行售气。4.2018年8月8日再次联合居委会、物业对该户进行了复查,要求其加快整改进度,并约定3个工作日后再次进行检查。5.我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该户的燃气安全检查频次,及时消除相关隐患再次感谢您的及时反馈,期望您能够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司燃气安全工作。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情况,湖东社工委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至25幢202室现场查看,据该室承租人介绍,其以前经营过餐饮店,因此房屋内摆放有相关的加工设备。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告诫承租人不可对外经营,如发现有经营行为,将从严处罚。社区居委会已提醒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该户的日常监督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如您发现承租人有对外经营行为,也可向物业服务企业(69995758)具体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工委
2018-8-6 10: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