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八都曹村村土地被上海城楼盘开发商买下来以后,一部分一直空置在那里,到最近2018年9月份才开始开工建设,我想咨询一下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国土资源局确认,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可认定为闲置土地,但该单位一期建设超过规定中的1/3,投资额超过规定中的25%,剩下的属于二期建设。谢谢您的关注!
2018-9-7 08: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