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景峰汇物业这种行为是不作为吗?根据江苏省特检院苏州分院出具的情况说明可以看出。1.物业明知10月到期的情况下,不提前缴纳相关检验费用,直到该物业10月9日才缴纳检验费用,导致无法在10月前检验到位。2.国家相关规定在2017年就已出台,物业和维保知道该16台电梯均需增加对重块。但迟迟不进行采购,等到过期以后才去开始,招投标程序。上述行为大大延后电梯年检的时间。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请问相关部门,物业是否存在严重不作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关于居民反映电梯维保问题,物业表示其已按照规范对电梯进行维保,并由专业养护单位维护。相城区元和街道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接到投诉后,从我局现场检查和特检院反馈的情况看,该物业确实未能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提前一个月申报并接受检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有整改期,根据法定职能我局已于2018年12月10日对该物业进行了行政指导,责令该物业限期整改。该物业已于2018年12月14日完成相关电梯问题整改并通过了检验机构的检验。为了广大业主的切实利益,希望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相城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18-12-26 17: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