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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10 16:05:37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于2017年5月29号在湖畔樾山(新城碧桂园)定了一套房,并付了定金2万,6月2号付了首付款,签了草签,也办理了银行贷款(建行),该给的资料也都给了,且我们夫妻双方都是本地人,首套房,没有任何信誉问题,当时也是说了贷款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打95折。可是,我们一再催促,但网签迟迟不下来,销售一直说没下来,下来对我们说,到了27号才下来,28号早上销售打电话来说合同下来了,让我们去签正式合同。过了几天却被银行告知我们享受不到95折了,合同20号之后下来的就享受不到了。我问了好几个买房的朋友,人家都是3-5个工作日网签就下来了,说我的绝对不正常,后来我咨询了住建局,说是开发商第一次提交资料错误,6月13号被返回,但是他们没有马上再次提交,到了23号才第二次提交,到27号网签下来。导致本来说好的贷款95折没有了。现咨询过律师,需要住建局的书面文件,只要如实写盖章就可以(如开发商什么时候提交的网签资料,什么原因,在几号被退回,再次提交是什么时候等)希望住建局能帮我们这个忙,只要把具体的情况陈述一遍盖个章就好,我们只是一个小老百姓,一下子多出几万块块,对于我们来说也不是小事,烦请帮忙处理,万分感谢!本人联系方式:13776032174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市民:您好。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限,应参照当事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或其他书面约定,如无具体约定的,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效,应参照合同约定第三十一条执行。对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的过程,我局并无相关证明可以出具或盖章。 如买方认为出卖方存在违约行为,且协商无果的,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相城区住建局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2017-7-20 16: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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