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我去星健中心看公寓,目的是买下来作为我爸的养老住房。虽然观望了几个月,但一直没有下定决心要买。但就在两个星期前,售楼处的销售打我电话说有一套特价房,让我马上过去订,结果我冲过去又说没有了。后来又故伎重演,骗我说又申请了一套特价房,让我马上来订,造成房源紧张的假象,后来我经过打听才得知这个楼盘已经开了两三年,其中代理商都换了几家,销售并不理想。他们一直在我面前演戏制造房源紧张的假象,逼我签单交定金。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一直强调跟我说交8万抵10万,但签合同的时候又要求我在合同下面自己注明需缴纳8万会员会,当时我也没多想,在他们的威逼利诱下,冲动之下我也没跟我老婆商量,就以我老婆的名义跟他们签了认购书,并刷卡交了5万定金。事后家人知道我订了这个房子,我爸再三考虑觉得公寓不适合老年人居住表示并不想买这个房子。我老婆也质疑购房合同上写会员费的事,坚决不同意买这个烂尾公寓房。为此我也十分后悔没有搞清楚里面的猫腻就贸然签了合同交了定金。因此才一个星期后我就找到售楼处协商是否能退还我所交的定金,而且时间只隔了一个星期,并不影响他们销售,而且这个钱是我爸的养老本,我都没办法跟我爸交代。我老婆也强调签字并非本人亲见亲签,非本人意愿,没有任何委托手续,合同不应该成立。我们认为收取会员费并不合理跟他们多次协商,他们却声称收取会员费合情合理,这是他们这个行业内的普遍做法,跟他们多次交涉就是拒绝退换定金。5万块对大多数普通家庭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何况这是一个老人的养老钱。才短短一个星期我就白白损失了5万块血汗钱。 对于这次纠纷,我想请相关部门查查,如果夫妻一方代签为什么没有授权委托书,没有审核结婚证就可以让代签。既然本人未到场签字,代理人一栏又没签,这种合同也可以算合规有效?为了达到销售目的,骗取定金的目的,这样的流程也太过随意了吧。最莫名其妙的是卖房还要收取会员费,如果真的合理请问你为什么不列明在合同里?恳请相关监管部门一定要彻查并严厉打击这种市场乱象和坑害消费者的行为。为老百姓讨回公道。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您反映在购买姑苏区“健康蜂巢商务中心”项目时,开发商违规销售、恶意骗取定金的问题。根据2013年9月9日颁布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价局、工商局关于规范全市房地产团购销售行为的通知》的精神: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的向购房者收取团购服务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诚实和公平竞争、自愿委托、服务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或协议。开发企业采用团购优惠活动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应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开展该类活动。网友要求退定金的诉求,可先行与开发企业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上的违约条款解决。综上所述,开发企业与电商合作开展团购优惠活动,苏州市区范围内未明文禁止,属市场经营行为,目前法律、法规并无禁止。网友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要求开发企业妥善解决。
去法院起诉吧
你还是经不住诱惑
买就买了,以后涨了也是不错的
请问您现在处理结果如何?
2018-11-20 23: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