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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一号公馆物业停车收费超标准

2024-4-9 0:38:2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南洋一号公馆自景瑞物业接手以来,停车问题一直没有很好解决1、首先所有车位仍旧由老物业进行管理,大门口和车库门口都是两套系统在管理,景瑞仅在8月取得了人防车位的管理权。按照《太仓市机动车停车场专项管理办法》规定:“住宅区停车由业主委员会或其依法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管理”,而南洋一号公馆一个小区两个车位管理机构,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2、按照《太仓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同一车辆停放区域内的汽车停放收费标准应保持一致,地下与地面的汽车停放费标准应当保持合理比价。”但景瑞在无法解决与前一家物业公司停车管理矛盾的前提下,将人防车位以200元/月出租,剩下相同区域内的车位要求业主另向开发商物业以300元/月租借,且出租人防车位的消息未通知到所有业主,并有提前泄露消息给部分业主的行为。同时,西面的地面停车位仅收取120元/月租车费,这个比例完全不合理。
3、按照《太仓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临时停车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管理机构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业主共同决定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政府指导价的规定。”“进入小区临时停车,二小时(含二小时)内不收费;超过二小时(不含二小时),2元/次;超过四小时(不含四小时),4元/次;超过二十四小时的,按时按次累计收费。”景瑞物业在未履行物业合同规定的前提下,私自要求超过4小时收取8元停车费的规定根本不合理,且并不出具任何收据证明。
请城管局、物价局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敦促物业公司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收费。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vivianyu”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城厢镇答复如下:1、对于反映的“一个小区两个车位管理机构”的情况,经了解,南洋壹号公馆小区由景瑞物业入驻管理,目前地下车库未移交物业管理,属于开发商产权所有,给广大业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物业表示会持续与开发商进行沟通,争取早日达成车位统一管理方案。2、停车收费标准问题。业委会与景瑞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地面停车位每月120月(含40元的管理费);第二项:车库车位租赁每月200元(含40元的管理费);另,开发商有部分地下停车位未能出售,其要求租金每月300元,业主向开发商租赁车位后,物业公司每月补贴业主100元;以上收费标准符合《太仓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规定。地面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是业委会与景瑞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价局、城厢镇已督促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整改,按照《太仓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如有疑议的,可拨打物业服务电话:0512-53995828。3、临时停车未提供收据问题。经了解,临时停车按照《太仓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规定收取,临时车辆驶离小区时门岗安保处会提供发票,如未及时领取也可在门岗一侧的小票回收箱自行领取。我镇已督促物业企业做好车辆管理工作,共同营造良好居住氛围。

2018-10-23 13: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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