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通安镇这边的企业,想开立单位集体户,要去哪里办理?去了通安派出所,说是他们不办让去虎丘公安局,去了虎丘公安局说是不办的让去人才市场,人才市场的电话又一直打不通,就想咨询一下是不是一定要有一个户主?太难了,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可以设立集体户:(一)拥有合法稳定房屋作为办公经营场所;(二)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一个单位只能设立一个集体户。第十八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本单位设立的批文、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二)办公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明;(三)单位拟落户人员名册及与落户人员签订的落户协议书;(四)单位指定集体户户主、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及单位书面意见。【虎丘公安分局】
打不通电话就直接去啊
2018-10-23 10: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