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九灵(化名),系益阳国资委系统退休职工。于2017年12月14日,到赫山区西流湾社区办理“益阳国资委安置房审批表”中社区盖章手续时,遭社区拒绝盖章,理由是国资委必须先向社区下发“配租通知书”(分房通知书),社区才能盖章。无奈之下,本人只好打道回府国资委索要配租通知书,国资委则答复“没有配租通知书”。
至此,一个要求盖章,一个反要求开具通知书,而我呢,却在两家的扯皮中被迫往返跑五、六次,耗时二、三天,特别是至今久等国资委人员一上午,其仍不肯开通知书,盖章无果。
请问,这是不是踢皮球?到底谁該履行职责?
李九灵
2017.12.18
尊敬的投诉人: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联系相关部门,并对情况进行了落实。据了解,相关部门已与你取得了联系,同时也希望你就后续工作主动对接。
益阳市国资委
2017-12-18 16: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