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位于花溪路133号的仓库火灾事故。本因该路段的库房早已在4月份就三合一整治中停水,停电,停生产了。现如今为什么会没停水,没停电,没停生产的情况下继续生产而引发的火灾呢,是谁这么大的权利恢复他们的生产呢?个人觉得村委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希望彻查一下某些领导的责任。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路顺666”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琴川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属地社区在“331”专项整治行动中,根据整治要求和花溪路133号集体资产地块承租户签订了清租协议,明确2019年度不再续租,按清租协议约定,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清租,逾期不再提供水电。发生火灾前,承租户已在按约定搬离。感谢您的关注。
看看怎么回复!
情况复杂啊。肯定有隐情。
关注!其实回复也是村委会干部回复的
花溪三合一整治就是个笑话,违章建筑到处都是,而且都在出租
“路顺666”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琴川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属地社区在“331”专项整治行动中,根据整治要求和花溪路133号集体资产地块承租户签订了清租协议,明确2019年度不再续租,按清租协议约定,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清租,逾期不再提供水电。发生火灾前,承租户已在按约定搬离。
感谢您的关注。
2018-12-27 10: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