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张店区定于2019年8月30日—9月5日受理2019年第三季度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业务。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用人单位申报2019年社保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淄博市(单位注册地址在张店区)及张店区登记注册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生产或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址一致;申报人员须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并在签订1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之前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必须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中存在有效的登记认定信息;按规定为所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并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新增人员须是用人单位2019年新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目清晰、凭证规范。
用人单位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补贴申请范围内:在单位失业后12个月内又被原单位或原单位关联单位招用的;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累积已达3年的;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是企业法人或股东的,或在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申报条件:张店辖区内注册的小微企业,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生产或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址一致;申报人员须符合2019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条件;按规定为所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并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目清晰、凭证规范。
具体申报材料及申报表格可登录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点击“政务公开”—“区级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