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轻量化用吉帕级钢板在宝钢实现稳定制造吉帕级汽车板主要是指抗拉强度不小于1gpa冷轧和镀锌特超高强度钢板,应对轻质材料竞争的关键材料,代表了汽车用钢的发展方向。针对汽车零部件不同部位的成形特点,利用相变强化机理,通过成分和工艺的精确设计,宝钢开发了五类抗拉强度不小于1gpa系列钢板,主要包括高性能和低成本的双相钢(dp高弯曲性能和高抗延迟开裂的马氏体钢(m和复相钢(cp冲压性能优越的淬火延性钢(qp和孪晶诱发塑性钢(twip并实现了批量生产。特别是普冷qp系列全球首发的基础上,又实现了qp热镀锌合金化(ga 系列的首发。针对吉帕级汽车板产品合金元素含量较多、钢板的质量对工艺敏感且波动大等难题,宝钢重点攻克了炼钢高硅钢气泡控制;热轧钢卷的软化和均匀化控制、连续退火的动态工艺控制和高硅钢的表面质量控制技术,实现了吉帕级汽车板的稳定制造。
目前,该技术的国内生产占有率近60%特超高强度钢的成功开发,为我国汽车轻量化奠定了材料基础,为汽车的减重节能作出了贡献。点评:吉帕级超高强度钢是实现汽车轻量化的关键材料,该项目 突出的创新是以淬火延性钢为代表的新一代特超高强度钢在国际上首次实现产业化应用,攻克了系列关键制造和使用技术,实现了稳定制造和应用。吉帕级特超高强度汽车板的开发成功,表明我国汽车用钢实现了从跟随到局部领先的跨越,引领了国汽车轻量化用材的发展。4二氧化碳在炼钢的资源化应用技术达国际领先北京科技大学研发团队以源头降低烟尘产生为目标,发现炼钢喷吹co2不仅可抑制烟尘产生,而且可强化熔池搅拌,降低钢液中磷、氮、氧含量,实现洁净化冶炼;建立了co2炼钢理论体系,突破了关键技术,完成了co2资源化应用的工业示范及推广。
主要发明和创新为:1国内外首次实现co2资源化应用于300t转炉炼钢的工程示范,颠覆了炼钢烟尘传统治理方式,降低了钢铁料消耗及环境负荷,实现了co2质能转换。2发明了喷吹co2强化搅拌、实现高效脱磷的方法,突破了长期困扰炼钢高效深脱磷的技术瓶颈。3发明了co2深脱氮及终点氧控制方法,实现了高品质钢脱氮、控氧的洁净化生产。4发明了利用co2延长炼钢炉底吹元件寿命的方法,转炉、电弧炉底吹长寿技术的重大突破。该技术依托首钢京唐300t转炉完成工业化应用示范,吨钢烟尘减排9.95%钢铁料消耗降低3.73kg煤气量增加5.2%co2减排20kg节能4.37kgce目前,该洁净化冶炼技术已应用到多家企业,开启了钢铁流程co2资源化循环应用新时代。点评:该项目针对炼钢过程烟尘产生量大以及co2排放量高两大技术难题,巧妙利用co2反应吸热效应,实现炼钢降尘。
首次提出将co2资源化应用于炼钢的方法,一项重大技术发明,建立健全了co2炼钢理论体系,实现节能减排及洁净化冶炼的同时,完成co2资源化应用,对传统纯氧顶吹炼钢工艺技术的补充及完善。5世界首条万吨级清洁提钒生产线实现稳健运行针对我国现有钒钛磁铁矿利用过程钒、铬资源利用率低、生产过程污染重等问题,河钢承钢与中国科学院联合攻关,依托两届“ 973计划”支持,建立了多场强化亚熔盐高效转化新方法,形成了亚熔盐介质强化氧化、钒铬清洁结晶分离、介质高效封闭循环、钒铬高值化产品绿色制备、提钒尾渣全量化利用为特色的拥有全部自主知识产权的钒的清洁提取与产品绿色制造集成技术,于2009-2015年完成技术的扩试、千吨级中试,形成了完整的产业化工艺方案,并于2017年6月建成世界首条5万吨亚熔盐法钒渣高效提钒生产线,目前已实现连续稳定运行。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及环境效益居世界领先水平,可实现钒渣中钒、铬的高效共提,年源头削减废气2500万立方米、高盐氨氮废水20万吨、重金属渣5万吨,整体流程无三废污染物排放,工艺清洁指数达97.6项目的实施,将支撑我国大宗特色钒钛磁铁矿资源的高效清洁利用。
点评:该亚熔盐法清洁提钒生产线的投产,国际上首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湿法提钒清洁生产示范工程。该工程的竣工应用,使钒资源的利用率提高10%以上,铬资源利用率提高80%以上,将带动我国乃至世界钒资源加工制备技术向绿色清洁生产转型,未来资源高效清洁利用的发展方向。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违声测管现货用地建(构)筑物拆除工程、采石取土、矿产开采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未供应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道路、轨道交通、港口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修、拆除等施工活动、公共停车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的清扫保洁和绿化工程、绿化作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负责港口码头贮存物料和作业扬尘的监督管理;
六)水务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活动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煤炭经营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农业生产活动排放大气污染物和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
九)城市管理综合执声测管现货部门负责餐饮服务业排放油烟、异味、废气,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露天烧烤食品,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监督管理。
节扬尘污染防治
第六十六条(制定技术规范,实现信息化管理)省人民声测管厂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明确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各地级以上市人民声测管厂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建立扬尘污染控制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监管对象实现远程信息化监管,并将相关信息与本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共享。
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职责)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实行单列支付。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合同签订后,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拨付扬尘污染防治费用。
二)办理施工承包合同备案时应当提交含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支付计划的施工承包合同。
三)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内容纳入工程监理合同。
四)应当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监督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监理责任。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六)七)八)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声测管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声测管现货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百一十四条(建设单位违反扬尘管理的声测管现货律责任)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声测管厂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水务、国土资源、城市绿化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监管职责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百一十五条(监理单位违反扬尘管理的声测管现货律责任)监理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未履行监理职责、未及时报告建设单位的建设单位有权解除监理合同。
百一十六条(施工单位违反扬尘管理的声测管现货律责任)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未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未建立工作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声测管厂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水务、国土资源、城市绿化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监管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三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参与施工工程招投标。挪用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声测管厂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水务、国土资源、城市绿化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监管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百分之三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三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参与施工工程招投标。
百一十七条(施工单位违反扬尘管理及未按规定安装监管设施的声测管现货律责任)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一、七十四条规定及其他声测管现货律声测管现货规,未依声测管现货采取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排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声测管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三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参与施工工程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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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一十八条(施工单位未公示信息的声测管现货律责任)施工单位未依声测管现货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得,由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百一十九条(违反运输扬尘控制要求的声测管现货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未采取全密闭运输、未配备卫星定位装置,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声测管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