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金辉浅湾雅苑二期的业主,我们二期和一期三期是相对独立的,是单独一个门进出的。前期开发商与物业将我们二期地下车位赠与三期的业主,让我们二期业主没法租或者买本小区地下停车位,并且让我们二期的业主租或者买三期一期的地下车位(注:二期地下车位与三期一期的不相通,来回十分钟路程),导致我们现在二期业主无法停入自己院子的地下车位,找物业协商了很久,也没给出实际方案,让我们自己解决,且不交物业费就不让进我们二期小院停车,目前事情已经到了严重的地步,在此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告知开发商物业此举是否违规违法,我们维权应走怎样的途径!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就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和该项目的开发企业—苏州金辉新园置业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司在小院交付前已就地下车位事宜与全体小院业主进行多轮电话沟通,并有数名小院业主已成功购买小院车位;如小院业主有地下车位就近使用需求,我司可尽力协助小院业主与大院业主协调车位使用,尽量满足小院与大院业主的车位使用需求。具体可以联系姚经理:15190552880”。我局已要求金辉公司加强与相关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物业公司不得将缴纳物业费与业主停车进行捆绑。【高新区住建局】
2018-8-20 16: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