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尊敬的党:
在这次轰轰烈烈的拆屋行动中拆剩下的铺房算合法吗?我想既然政府已经手下留情把它保留下来了?应该算是合理的了?既然合理就应该是合“法”了,这个法应该是地方法,但老百姓知道:这地方法要比国家法律管用多了。既然也算是“合理合法”了,那是否也能出租了?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尚湖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湖庄村自开展苏州市“331”及常熟市“两个彻底”整治以来,始终坚持标准,对违建的隐患建筑进行坚决拆除。对于出租问题,在合法的建筑内,通过标准整改并在村及警务室备案后可向外出租,您可至村委会进行咨询,村委会将告知或指导您户出租流程或整改方案。经核实,您反映的张某某户为企业,该企业存在隐患建筑,村委会根据整治计划,农户隐患建筑拆除后将开展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包括拆除隐患建筑),该企业也在整治范围之内。
感谢您的关注。
要达到出租屋的标准?请在这平台上公布好了,好让很多老百姓都知道这么个标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abchemkgom”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尚湖镇核查,现答复如下:您此前多次反映,尚湖镇已多次答复,现再次答复如下:尚湖镇推进“331”专项整治目的就是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对象是隐患场所,隐患场所类型各有不同,需要包干村领导、干部和村两委逐一研究慎重决策,从决策到执法拆除,还有一段流程,比如,确定整治范围后,通过张贴拆除公告、发放通知,丈量、喷涂标识,执法前踏勘现场等流程,再于既定执法时间推进执法。期间,整治小组会点对点告知每一户其具体整治方案,所有流程都是依法依规进行。您有疑虑可以留下联系方式,方便及时沟通,或者到所在村委或镇部门反映,或拨打举报咨询电话52412345。感谢您的关注。
合理吗?很多以放置农具为由保留下,实际上是很多是无地村了,因此保留下这些附房实际上是造假理由,当地党政有造假的刑事犯罪嫌疑了?
关注。。。。。。
苏州景运家园多户一样的户型的阳台捉漏平改坡,其他好几家都是合法的?我家还是事先都征得业主、物业、街道、相关部门签字同意敲章的,其他家还未必有呢。我家的从被举报到强制拆除三周就被强拆了,上个月就被强拆的,城管还打伤人,之后信誓旦旦网络回复我说姑苏区综合执法大队在执法中未于任何人发生肢体冲突。当事人扔石头阻碍他们执法。小区视频清清楚楚2、30个城管现场野蛮执法、抢走业主合法财务,七旬老人赤手空拳,以致于其业主受伤送120就医急救。到现在都没个说法!
强拆剩下的:虽不合法?但也算合理的吧?
存在的,就算合理的?
百姓心中没有底,政府朝令夕改、政策一天三变。老百姓无所适从。
“abchemkgom”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尚湖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您此前多次反映,尚湖镇已多次答复,现再次答复如下:尚湖镇推进“331”专项整治目的就是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对象是隐患场所,隐患场所类型各有不同,需要包干村领导、干部和村两委逐一研究慎重决策,从决策到执法拆除,还有一段流程,比如,确定整治范围后,通过张贴拆除公告、发放通知,丈量、喷涂标识,执法前踏勘现场等流程,再于既定执法时间推进执法。期间,整治小组会点对点告知每一户其具体整治方案,所有流程都是依法依规进行。您有疑虑可以留下联系方式,方便及时沟通,或者到所在村委或镇部门反映,或拨打举报咨询电话52412345。
感谢您的关注。
不同的问题,用同一个答复?真是领教了政府的办事方式?
核心回答,当官的说了算。
答非所问?文不对题?
连句合不合理的话都不敢讲。
为什么有的附房仍在出租?而且在租给“三合一”,
尚湖镇湖庄村胡巷有附房出租给拣垃圾的,一天到晚在村子上转悠,出租屋里还“三合一”。村干部嘴上说:附旁不许出租,可他们租出几个月了,也没见村干部去管,
有人家合法,有的人家就不合法?
2018-8-18 08: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