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通告∥长春市2019年南关区园林处采购社会机械车辆设备供应商入围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9-04-26
标讯类别: 政府采购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管理处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本项目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19年南关区园林处采购社会机械车辆设备供应商入围;
2.2招标编号:hx-2019015;
2.3项目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4服务周期:一年(全年共服务12个月,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2.5招标范围:机械租赁供应商选择(用车数量根据生产需要以采购人安排为准,工作内容为绿化施工作业中机械施工部分,包括平地、装车、运输以及后勤用车等);
2.6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2.7入围供应商数量:2名入围供应商;
2.8免责声明:本项目选取的合格供应商以入围的方式为采购人提供服务,采购人不对后期代理服务过程中的委托数量作保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供应商应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有自有运营专业车辆,能够提供行车证原件。
3.3 近三年(2016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年份以后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 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至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8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年份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 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日之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
3.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查询记录网页版截图、(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工 李媛媛
联系电话:15116997897
e-mail:ztb68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