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次转纪委和太湖新城管委会的帖子,不知道那个环节出问题,居然被村委会回复掉了。。
由此可见,农创村委会对于这次旧房拆迁还是很重视的,特发此贴向村委会请教学习。。
以下内容来源网络,真假不知,请村委会的领导们,对比一下你们农创村的拆迁工作。
如果这个百度来的内容真实有效,那么请参考,拿走不谢。
帮村民争取应得的福利,也是积德之事。
如果有错误,也请认真的指出,防止误导老百姓,毕竟你们村目前正在进行拆迁,这方面应该也培训过了。
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农村拆迁不满足以下5个条件,谁来农民都不要签字!
一、 空白协议书
这种情况绝对不能签字!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为了尽快达成协议,往往会承诺很多事情,开出非常优厚的条件,这种口头的承诺是绝对不能相信的,不管拆迁方说的多么天花乱坠,请农民朋友们注意,绝对不要签字。所有条款必须是白纸黑字清清楚楚!
二、 违反先补偿后拆迁的流程
相信大家都有了解,拆迁的顺序先补偿,再拆迁,可实际过程中,有很多时候,为了提高工作的效率,没有进行协议,就要进行拆迁,这是不符合条例的,在同意拆迁时,一定要遵守先补偿,后拆迁的顺序,以防后续出现纠纷。
三、 未公告就进行拆迁
一般拆迁前都要发出公告,如果对拆迁毫不知情,却被要求签字的话,是不可以答应的。如果发布了公告,也要仔细阅读了解,尤其注意这些信息:①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②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③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④征地批准的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四、 拆迁主体不规范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拆迁工作只能是县级以上的政府。所以如果来拆迁的不是法律规定的主体的话,就是违反规定的,农民朋友可以进行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 拆迁补偿不合理
拆迁补偿都是有一定规定的,在签订拆迁协议时,一定要仔细确认拆迁补偿金额,尤其要注意房屋附属物所有权等小细节,再仔细阅读相关的补偿标准,防止一些地方为了节省拆迁成本,降低了补偿标准。
拆迁是农村发展中一定会遇到的问题,在拆迁时,农民一定要注意以上的5点要求,不符合以上任意一条都不要签字,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如有违法违规事宜,也请村领导不吝认真指出。
通过12345这个阳光平台,让更多的老百姓知道真相,知道以上这些都是网络谣言,我们要不信谣。
希望村委会领导,认真回复,不要复制黏贴。
感恩!!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村委确认,2005年2月,吴江建设局下发《关于松陵镇农创村农民新村规划的批复》(吴建规[2005]22号)的文件中,同意农创村的农民新村规划。同时,2005年11月,吴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吴江市松陵镇农创村村民新村项目建议书批复》(吴发改投发[2005]38号)同意了农创村新建农民新村工作项目,并明确了占地和资金来源。根据农户与农创村村委会签订的农村集居点农民自建房《协议书》约定内容、农村建房“建新拆旧”的要求及农户已在集居点建设新房的实际情况,因此要求农户在规定时间内将应拆未拆的老房移交村委会予以统一拆除。谢谢您的关注!
据不可靠消息,你们村委会的拆迁小组成员,口头对村民承诺,只要同意老房子拆迁,那么新房子的产证2天就可以办出来。
以上消息听着真实度不高,但是流传范围确很广,为了解事情真相,消除不利影响,也请村委会领导们一并回复一下。。
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所以请村委会的领导同志及时把这个问题回复并澄清下。
二、违反先补偿后拆迁的流程
三、未公告就进行拆迁
四、拆迁主体不规范
五、拆迁补偿不合理
如果网友反映的5条都是合理合法的,以上4条貌似村委会都没有做到位。
2018-9-6 10: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