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本部营业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招
2024-4-7 1:12:3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本部营业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招
资金来源: 其他
建设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工程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本部营业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施工现场状况:具备开工条件
工程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26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楼内。
总投资(万元):0 年度投资(万元):0
结构类型:其他 建筑面积:0
地上层数:0 地下层数:0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招标范围:1、招标条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本部营业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建设资金为建
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本部营业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2,2 建设规模:主楼:地上25层 地下1层;附属楼:地上 11 层;面积约6041㎡。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26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楼内。 2,5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发包价为 804,8552万元,其中含暂列金65,4万元。 2,6 计划日期:2019年10月8日--2020年1月8日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配合招标人进行消防验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受理部持以下材料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
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 (4)项目经理注册证及
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 (5)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网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打印件1份
;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 4,2 报名成功,投标人须持《现场投标报名确认单》以及报名时提供的
上述相同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
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
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按照招标文
件相关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发包价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
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
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依据长城乡联规[2018]2
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部分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采用随机方式定标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采用资格审方式,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承诺文件均评审合格的投
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9-10-08 00:00:00,0 至2020-01-08 00:00:00,0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级别:一级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09-04 至2019-09-10每天9点至16点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日期:2019-09-10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公告说明:1 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新成立公司提供应从成立年限起至
2018年即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6 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建筑工程业绩。 4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
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书。近五年(2014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建筑工程业绩,符
合业绩查询认定要求,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5 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
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
不予认定。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造价人员除外),相应资格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即“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同)中体现
,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除外);未查
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 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人员证件原件及标
书中所附复印件有效期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均应无在建工程且2018年6月,连续6个月缴纳了社会保险(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材料
)。【注:项目经理业绩网页截图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6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
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 执行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8
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吉建管〔2018〕29号)、《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吉建管〔2018〕28号),市建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长春市建筑业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通知》(长城乡发〔2019〕1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
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8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
、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异议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委托代理人签
署,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携带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携带身份证在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接受现场身份核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全部按时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开标现场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报名时及投标文件
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前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登 记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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