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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万国墅私自赠予公共面积问题

2024-4-6 16:00:4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苏州当代绿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当代万国墅项目(苏地2016-wg-9号)的架空层是否属于公共活动空间,按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中的规定,只有同时满足1.位于建筑底层,或与城市公共天桥,连廊,道路连通的楼层;2.至少有两个边长与城市或社区公共空间紧密连通,方便到达;3.用于公共活动,绿化,停车,切对公众无条件开放。但门厅,楼梯间等为楼层服务的围合空间不计入。我们已经查询了万国墅备案的面积指标,架空层没有计入容积率,是否按照上述条款可以认定架空层属于公共活动空间,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将架空层私自赠予(或变相售卖)的行为无效。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架空层属于业主共有。相城区国土局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管不了的,开发商律师团和后面的背景,哪是老百姓能动得了的
您好,如果架空层属于业主共有的话,如果开发商让一楼业主自己搭建的话,我们能否维权阻止呢?

2018-10-19 14: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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