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现年83岁,2010年以投靠子女的方式将户口从老家迁至苏州枫桥。现在因事,需要开具没有缴纳社保证明或领取社保金证明。去目前所在的马浜社区询问,说无法开具,因为户口迁过来时已经超过退休年龄,需要回之前的户口所在地开具。我想确认,我不需要开社保证明,是开的未缴纳社保证明或者没有领取社保金证明,系统查询下,只要没有缴纳记录不就可以了?请再确认一下。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由于您未提供具体信息,我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无法核实您的情况。请携您母亲身份证原件至我区社保中心待遇审批科或电话咨询我区社保中心待遇审批科:68083248。【高新区人社局】
2018-6-5 07: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