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7最新)》中第六条明确规定,第六条 新建餐饮业经营场所的选址,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下列地点禁止新建、扩建餐饮业(以下简称新办餐饮业):
(一)居民住宅楼(包括商住混合建筑中与居住层相邻接的楼层);
严格控制在距离居住区或居住小区、医院、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建筑物集中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边界30米范围内新办餐饮业。确需新办的,其油烟排放口、机械通风口应当与相邻的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文物保护单位等主要功能建筑物边界最近点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0米。
现在这家海鲜烧烤店根据相关要求办证了吗?
这家餐饮店楼上楼下都是餐饮,根据上述第一款不能在二楼开办餐饮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我们及时联系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木渎分局,经向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木渎分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8月31上午日对位于木渎镇枫华商业广场2幢的海鲜烧烤店进行了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开门营业。关于诉求人声称的《苏州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是指居民住宅楼和商住混合建筑中与居住层相邻接的楼层,而枫华商业广场1-3幢所有建筑的性质都是非居住用房,所以不存在诉求人声称的不能开办餐饮店的问题。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吴中区木渎镇
就是这家店,私自砸了广场的景观墙。践踏广场环境卫生。
违法开设烧烤店。
今年6月份刚刚离开枫华广场了。
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我们及时联系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木渎分局,经向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木渎分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8月31上午日对位于木渎镇枫华商业广场2幢的海鲜烧烤店进行了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开门营业。关于诉求人声称的《苏州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是指居民住宅楼和商住混合建筑中与居住层相邻接的楼层,而枫华商业广场1-3幢所有建筑的性质都是非居住用房,所以不存在诉求人声称的不能开办餐饮店的问题。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吴中区木渎镇
2018-8-27 09:5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