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株洲市攸县贾山乡巷口山村窑下组.上湾一组.上湾二组.上湾三组.油梓塘组.下坪塘组的村民,现就攸县丫江桥镇政府违规在我们村组附近建造垃圾焚烧场.严重污染环境,并严重影响我们村民的生产.生活一事进行投诉举报。
我们巷口山与丫江桥镇高潮村相邻,双方仅一路相隔。2013年丫江桥镇在没有举行听证,也没有通知我们村民的情况下,私自在双方相邻的公路旁修建一个垃圾焚烧场,并日夜焚烧各类垃圾。
据村民了解,该垃圾场未办理任何环评审批手续,也未办理规划.国土等相关合法手续。我国的《环境保护法》.《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对建造焚烧场的审批及选址.工程项目建设的规范.以及污染气体气体排放的标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然而丫江桥政府修建的垃圾场无视国家的法律规定,在交通要道旁边.在没有通电.通水的情况下,焚烧垃圾则采取最原始的方式:直接焚烧.直接排放。垃圾焚烧的各类污染的气体直接排放到大气中,所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到山林.农田,并流向我们村的河流。另垃圾场管理无序,各种未烧完的.无尽烧尽的垃圾到处堆放,并擅自越界将大量垃圾堆放到我们村组的地界上。弄得整个垃圾场周围都臭气熏天,造成我们数百名村民出行困难。两年来我们村民苦不堪言,原本是青山绿水已不再有,换来的只是焚烧垃圾所产生的各种恶心刺鼻的气味。
我们村民为此曾多次与丫江桥政府及城管人员进行协商,然而均未得到有效解决,丫江桥政府还一如既往的焚烧。后我们村民不得已采取维权,阻止继续运送垃圾进来焚烧。然而在2015年7月13日,公安机关却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名义将我们四位村民(王祖运.朱焕新.朱冬云.曾爱国)予以拘留关押。
综上,我们认为行政机关本应该带头遵守法律,然而丫江桥政府却违法违规修建垃圾焚烧场.大肆制造污染,并严重损害我们老百姓赖以生存的居住环境。在此,我们数百名村民特请求各级政府部门对丫江桥政府这种严重违法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惩罚,并责令丫江桥政府对损坏的环境恢复原状,以及依法赔偿我们村民的损失。
我们老百姓不胜感谢!
联名举报人:攸县贾山乡巷口山村窑下组.上湾一组.
上湾二组.上湾三组.油梓塘组.下坪塘组的村民
2015年8月5号
附:1.垃圾场的现场照片
2.村民的签名
建议去攸县政府官网上的县长、县委书记信息投诉
2015-08-05 13:2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