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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司法拍卖二手房过户的税收政策咨询

2024-4-6 3:00:37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公司近日在苏州非司法拍卖取得了一套房产,去税务机关办理过户时却被告知要按他们的评估价缴税,并且评估价格比我们的非司法拍卖价要高很多倍,据我们所知以前都是按拍卖价缴税的,请问税务机关如此任性执法的依据在哪?如果不服该执法行为,我们应该如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苏州市税务局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纳税人,请您告知您公司所拍得的房产的具体坐落地址,以便于我们进行核实。 苏州市税务局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纳税人,由于您未提供您公司所拍卖房屋的具体坐落地址。我局无法进行更为详细的调查核实。如果您对相关税收政策有疑问,您可以后续拨打税收服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感谢您对税收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18-8-24 18: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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