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城厢镇北京园7号为宅基地集体用地上建筑,我得知其户主房产证只有60多平方,结果重建造了远超60平,并私自将公用弄堂起墙纳为自己房屋区域,严重影响了原本邻居的公共区域,请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落花鸣鸟”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城市管理局答复如下:经我市城管局会同属地街道社区人员现场调查发现,北京园7号无在建违建,信访件中反映的超面积建房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城中村),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有效治理存量违法建设,针对此类历史存量违建目前我市尚未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占用弄堂这一问题建议举报人继续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之前通过民事诉讼)。
惠阳三村小区里也有户别墅,把原来的围墙拆了,把公用的走道给占了,圈起来增大了院子占用面积,应该是超红线了吧;还有小区里本来是5层楼的楼房,大都在顶上加盖了一层,算违章吗?
不好意思原文中应该是北京园6号
2018-7-10 19:5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