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农村破旧泥砖房排查和拆除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切实保障汛期群众生命财产和出行安全,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破旧泥砖房排查和拆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破旧泥砖房排查和拆除工作的紧急通知》(韶委办发电〔2019〕92 号)精神,从即日起开始实施,7 月 8 日前完成农村破旧泥砖房排查的登记和公示工作,7 月 10 日起统筹安排整村推进拆除工作,7 月底全面完成。
二、拆除范围
(一)拆除重点区域农村破旧泥砖房。对河道沿线低洼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四沿”(沿交通线、省市县际边界、景区周边、城镇郊区)等重点区域的农村破旧泥砖房(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随时可能丧失稳定性和承载能力的泥砖房,以及影响美观的破旧猪牛栏、露天茅厕、残垣断壁,下同)进行拆除。
(二)拆除纳入改造计划的农村破旧泥砖房。纳入2019 年危房改造计划、属 d 级危房的,要拆除重建,逐步实施改造。
(三)拆除长期闲置的农村破旧泥砖房。长期无人居住和长期无人使用的农村破旧泥砖房,由村委会负责联系房屋所有人协商拆除。同时,按一户一宅要求,对已建新房的,要拆除旧的泥砖房。拆除农村破旧泥砖房工作是我县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大行动,也是我县加快“融入珠三角,服务大湾区”的重大举措。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人人有责,家家受益,请广大农民朋友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共建美丽家园!
新丰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日
开展拆除农村破旧泥砖房专项行动知识问答
q:
怎么样的泥砖房才算是农村破旧泥砖房?
a:
农村破旧泥砖房是指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随时可能丧失稳定性和承载能力的泥砖房。
q:
为什么要拆除农村破旧泥砖房?
a:
(一)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即:从法律上讲,新建住房后,原有宅基地应收回村集体。(二)存在安全隐患。破旧泥砖房存在重大的安全风险,随时可能崩塌造***员伤亡或其它财产损失。(三)影响村容村貌。破旧泥砖房与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协调,不拆除“有新房没新貌”。
q:
要重点拆除哪些农村破旧泥砖房?
a:
一是拆除重点区域农村破旧泥砖房。对河道沿线低洼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四沿”(沿交通线、省际边界、景区、城市郊区)等重点区域的农村破旧泥砖房(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随时可能丧失稳定性和承载能力的泥砖房,下同)进行拆除。二是拆除纳入改造计划的农村破旧泥砖房。纳入 2019 年危房改造计划、属 d 级危房的,要拆除重建,逐步实施改造。三是拆除长期闲置农村破旧泥砖房。长期无人居住和长期无人使用的农村破旧泥砖房,由村委会负责联系房屋所有人协商拆除。同时,按一户一宅要求,对已建新房的,要拆除旧的泥砖房。
q:
哪些泥砖房可不拆或不能拆?
a:
以下四类泥砖房经相关单位认定后不能拆或可不拆。一是经县级文广旅体局以上部门认定为有历史文化保留价值的文物保护单位,不能拆。二是结构保存良好、能安全住人、成排成片且还有利用开发价值(如改造成民宿)的泥砖房,可不拆。三是经村委会出具证明认定为村内宗室祠堂,可不拆。四是该破旧泥砖房经村委会和相关部门认定是村民唯一住房,确需拆除的要妥善解决村民住宿问题后方能拆除。
q:
拆除破旧泥砖房后土地使用权会发生改变吗?
a:
拆除破旧泥砖房后的土地使用权不发生改变,可向镇政府申请出具“土地权票证登记表”。申请的主要流程是由村理事会成员同意对拟拆除的猪舍、牛栏、地坪等地块进行测量测绘落图后如实填写户主姓名、拆除地块类型和面积等基本情况,经当事人、驻村镇(街)干部和村干部签名确认并加盖村委会和属地镇(街)政府(办事处)、国土资源管理所公章并报县国土资源、住建部门备案后才生效。
q:
什么时间内要完成拆除农村破旧泥砖房工作?谁来实施?
a:
2019 年 7 月 29 日前。拆除施工由各村委会委托专业队伍实施,确保安全。
来源丨新丰县人民政府
编辑 | 潘霏
校对 | 史天仡男
责编 | 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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